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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皖政[2012]54号《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请问新成立的企业上年没有收入,需要交纳水利基金吗? 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征收水利基金。
赵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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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皖政[2012]54号《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请问新成立的企业上年没有收入,需要交纳水利基金吗? 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征收水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