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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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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