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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②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一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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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②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一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