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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买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允许抵扣进项税;以“防暑降温”名义发放给职工的其他物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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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购买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及药品,允许抵扣进项税;以“防暑降温”名义发放给职工的其他物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