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权的入账价值相关规定?

2019-07-07 09:27 1286浏览 1回答
关于商标权的入账价值相关规定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骆伟
1楼 · 2019-07-07 09:50.采纳回答

1、企业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等相关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2、广告宣传、推介会的费用不能再拿出来计入无形资产。广告宣传、推介会费用属于销售费用,是期间费用,不能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 曹峥

    19:50-23:00 19:50-23:00 04月23日 19:50-23:00

    曹导AI研习社第二期招新啦

    数据分析师

  • 王涛

    19:00-20:00 19:00-20:00

    25上教师资格面试结构化直播

    教师资格

  • 杨晨Alex

    20:00-21:30 20:00-21:30 04月22日 20:00-21:30

    顶级大厂财务专家分享:有价值的分析得做到这些

    数据分析师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