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姚向东
关注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