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6年6月1日起自建仓库一幢,购入工程物资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已全部用于建造仓库;耗用库存材料50万元,应担负的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支付建筑工人工资36万元。该仓库建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入账价值为多少?为什么答案是286呀?2016年5月1日后自产产品用于不动产厂房不做视同销售了呀,应该是200+50+8.5+36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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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营改增以后的处理,要按照新的政策处理,用于建造仓库的增值税也是可以抵扣的,因此入账价值为200+50+36=286. 如果按照营改增之前的处理为200+34+50+8.5+36。考试的时候按照题目给出的时间,如果是2016.5.1日之前按照营改增之前处理,2016.5.1之后按照营改增之后处理。
齐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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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营改增以后的处理,要按照新的政策处理,用于建造仓库的增值税也是可以抵扣的,因此入账价值为200+50+36=286. 如果按照营改增之前的处理为200+34+50+8.5+36。考试的时候按照题目给出的时间,如果是2016.5.1日之前按照营改增之前处理,2016.5.1之后按照营改增之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