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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了一份,不知可否! 按照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武建〔2007〕279号暨市综治委员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地实际,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各级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立 副组长:孙步月、彭 浩 成 员:刘三友、唐 迅、吴永久、杨 凡、邱济彪、 朱明安、岑 琳、崔 伟 三、活动内容 为在全市扎实开展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进一步巩固在建设工地秩序和生产安全状况上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开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新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市区联动的原则。市区两级建管部门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促进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重点是抓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等有关规范标准,全面检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及周边环境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活动。严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八条标准,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和秩序。重点落实好工地降尘和施工便民措施。 3、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进一步改善建设行业务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环境,2007年建造标准工地简易房20万平方米。在符合条件的工地上全面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对农民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工间休息茶亭等临时生活设施进行细化,以确保农民工享有安全、卫生、文明的生产生活条件。 4、加大深基坑监管力度。规范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止深基坑支护工程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保障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 5、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到位。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活动,组织农民工专场电影、文艺演出,维护施工工地和谐稳定。 6、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下大力打击建设工地上的沙霸、砖霸、石霸,清除直接影响建筑工地安全的强买强卖现象。 四、活动标准 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3、《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 4、《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专项管理工作规定》 5、《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 6、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07]36号)、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文[2007]144号)和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五、考核办法 严格实行层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的方法进行。年底由市建委领导、机关相关处室和各站办领导组成综合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作为企业协会评定AAA企业的依据。考核验收的具体办法,结合节假日安全检查,每季度按安全标准对全市建设工地进行随机抽查。 1、听取各区站、各企业集团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公安部门意见,走访工地周边群众,了解建设工地周边一些直接影响安全的不良因素。 3、随机抽查各区工程项目,实地检查建设工地施工情况。按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进行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4、检查具体时间由综合检查组统一安排。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各区建设局要成立“平安工地”活动领导机构,各级建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发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对照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建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四)各级建管部门和各企业集团要严格实行层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的方法组织好各项检查考核。 (五)开展好总结评比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由综合检查组对达到“平安工地”活动标准的建设工地进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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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了一份,不知可否! 按照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武建〔2007〕279号暨市综治委员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地实际,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各级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立 副组长:孙步月、彭 浩 成 员:刘三友、唐 迅、吴永久、杨 凡、邱济彪、 朱明安、岑 琳、崔 伟 三、活动内容 为在全市扎实开展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进一步巩固在建设工地秩序和生产安全状况上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开创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新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市区联动的原则。市区两级建管部门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促进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重点是抓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等有关规范标准,全面检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及周边环境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活动。严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八条标准,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和秩序。重点落实好工地降尘和施工便民措施。 3、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进一步改善建设行业务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环境,2007年建造标准工地简易房20万平方米。在符合条件的工地上全面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对农民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工间休息茶亭等临时生活设施进行细化,以确保农民工享有安全、卫生、文明的生产生活条件。 4、加大深基坑监管力度。规范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止深基坑支护工程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保障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 5、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到位。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活动,组织农民工专场电影、文艺演出,维护施工工地和谐稳定。 6、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下大力打击建设工地上的沙霸、砖霸、石霸,清除直接影响建筑工地安全的强买强卖现象。 四、活动标准 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3、《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 4、《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专项管理工作规定》 5、《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 6、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07]36号)、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文[2007]144号)和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五、考核办法 严格实行层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的方法进行。年底由市建委领导、机关相关处室和各站办领导组成综合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作为企业协会评定AAA企业的依据。考核验收的具体办法,结合节假日安全检查,每季度按安全标准对全市建设工地进行随机抽查。 1、听取各区站、各企业集团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公安部门意见,走访工地周边群众,了解建设工地周边一些直接影响安全的不良因素。 3、随机抽查各区工程项目,实地检查建设工地施工情况。按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进行评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4、检查具体时间由综合检查组统一安排。 六、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各区建设局要成立“平安工地”活动领导机构,各级建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发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对照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建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工作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四)各级建管部门和各企业集团要严格实行层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的方法组织好各项检查考核。 (五)开展好总结评比工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由综合检查组对达到“平安工地”活动标准的建设工地进行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