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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本人领取,也可以他人代为领取,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领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单位的要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杭州西湖区的不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5.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必备的!如果已经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也就是有单位的)还需提供:
6.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的财政局不需要,西湖区的需要副本复印件)
9.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所有资料都只需1份,自己提供的证件都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本人凭身份证就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可以点击官网进行查询:
(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时,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1.有效身份证件;
2.属地证明(包括与工作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作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会计电算化证书;
6.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7.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
8.注册会计师证;
9.注册资产评估师证;
10.注册税务师证;
11.珠算证书;
1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13.高端人才类型批准文件。
其中1-3项材料为必带材料,4-13项根据信息填写情况携带。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三)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复印件,或提供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证明,或提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上述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申请人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符合(二)、(三)、(四)条件的非内地居民在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还需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3.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不是在省财政厅报名,而是在其他地方(如财政局)报名的,需自己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去领回成绩合格证。办会计证所需带东西:
1、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成绩合格证;
3、珠算等级证书(五级以上)或会计电算化证书;
4、四张一寸彩色相片;
5、毕业证(中专以上学历)、身份证。
各类证件都应最好有复印件,还有也需带原件去办会计证。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要在“(自己省名称)财政厅网——下载专区,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处打印。
这么多了!
会计证领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陆本地财政会计网,填写申请单,填写完成请打印申请单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证书所在机构办理;
2、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申请材料到选择的档案归属地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提供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被委托人除持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落实单位和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去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财政局申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向单位工商执照上的经营所在地的主管财政部门申领。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财政局网站提供下载),并持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2、会计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打印);
3、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原件(免试除外)与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5、有学历(或学位)的还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同时办理注册登记)或户籍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表(同时办理注册登记,可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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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本人领取,也可以他人代为领取,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领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单位的要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杭州西湖区的不需提供)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5.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必备的!如果已经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也就是有单位的)还需提供:
6.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的财政局不需要,西湖区的需要副本复印件)
9.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所有资料都只需1份,自己提供的证件都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本人凭身份证就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可以点击官网进行查询:
(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时,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1.有效身份证件;
2.属地证明(包括与工作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作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会计电算化证书;
6.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7.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
8.注册会计师证;
9.注册资产评估师证;
10.注册税务师证;
11.珠算证书;
1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13.高端人才类型批准文件。
其中1-3项材料为必带材料,4-13项根据信息填写情况携带。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三)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复印件,或提供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证明,或提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上述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申请人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符合(二)、(三)、(四)条件的非内地居民在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还需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3.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不是在省财政厅报名,而是在其他地方(如财政局)报名的,需自己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去领回成绩合格证。办会计证所需带东西:
1、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成绩合格证;
3、珠算等级证书(五级以上)或会计电算化证书;
4、四张一寸彩色相片;
5、毕业证(中专以上学历)、身份证。
各类证件都应最好有复印件,还有也需带原件去办会计证。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要在“(自己省名称)财政厅网——下载专区,下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处打印。
这么多了!
会计证领证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陆本地财政会计网,填写申请单,填写完成请打印申请单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证书所在机构办理;
2、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申请材料到选择的档案归属地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提供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被委托人除持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落实单位和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去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财政局申领。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向单位工商执照上的经营所在地的主管财政部门申领。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财政局网站提供下载),并持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2、会计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打印);
3、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原件(免试除外)与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5、有学历(或学位)的还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单位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同时办理注册登记)或户籍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表(同时办理注册登记,可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