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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领取有时间限制。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时间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快有些慢,如有领取消息网校会第一时间公布,敬请关注:各地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汇总。
办理/领取须知(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对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根据各地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获悉,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广西、云南、青海、上海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办理/领取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点击查看:各地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核时间汇总
考试界
从财政局领取会计证通知开始,不过根据最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时间规定如下:
1.根据沪财会〔2013〕25号的领证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后,一次性报考会计从业资格三门科目且合格的,其领证时限为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公布之日(即最后一门科目考试日期+5个工作日,下同)起6个月内,逾期则需参加相关培训后领证。例如:2013年8月报名,最后一门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考试结果公布之日为201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即2013年10月7日,其领证时限为2013年10月+6个月,即2014年4月。
2.根据沪财会〔2013〕26号的领证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有效单科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考合格的,其领证时限为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则需参加相关培训后领证。例如:2012年已取得《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月一次性补报《初级会计电算化》,2月28日考试合格,考试结果公布之日为3月10日,其领证时限为2014年9月。
3. 根据沪财会〔2013〕26号的领证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符合原财政部26号令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其领证期限为原成绩有效期或免试期,逾期成绩自行失效。例如:2013年1月会计类专业毕业,且在2013年4月取得法规合格成绩,其领证期限为免试期,即领证时限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考试成绩自行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7月1日前会计类专业毕业,在2013年7月1日后取得法规成绩合格的,不符合原26号令免试规定,不得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如何领证: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
(四)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的其他材料(如信息登记表中所填项目相关证书等)
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张,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获悉,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地区会计从业领证时间详情>>)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是的,通过考试后即可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预约现场领证并审核信息表的时间。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您没有及时填表吧。按您的时间应该是4月底前需要办理领取的。现在您看到的是按2月份计算的结果,所以甭管他,按您的时间办理预约。需要抓紧了哦。祝您顺利。
如果还有问题可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三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11:45分,下午14:00至17:00;星期五上午9:00至11:45,下午不对外服务。周六日及公休假等节假日不办公。
(三)咨询热线:020-83188555,传真号码:020-83188554。
你好,在一年内参加三门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即可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件。
2年之内都可以领取的~~~ 你带着考试合格证,电算化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到财政局办理会计证了~~
龙宛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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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时间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快有些慢,如有领取消息网校会第一时间公布,敬请关注:各地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汇总。
办理/领取须知(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对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根据各地初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获悉,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广西、云南、青海、上海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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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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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局领取会计证通知开始,不过根据最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取消!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时间规定如下:
1.根据沪财会〔2013〕25号的领证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后,一次性报考会计从业资格三门科目且合格的,其领证时限为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公布之日(即最后一门科目考试日期+5个工作日,下同)起6个月内,逾期则需参加相关培训后领证。例如:2013年8月报名,最后一门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考试结果公布之日为201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即2013年10月7日,其领证时限为2013年10月+6个月,即2014年4月。
2.根据沪财会〔2013〕26号的领证规定,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有效单科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考合格的,其领证时限为最后一门科目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则需参加相关培训后领证。例如:2012年已取得《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合格成绩,并在2014年1月一次性补报《初级会计电算化》,2月28日考试合格,考试结果公布之日为3月10日,其领证时限为2014年9月。
3. 根据沪财会〔2013〕26号的领证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符合原财政部26号令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其领证期限为原成绩有效期或免试期,逾期成绩自行失效。例如:2013年1月会计类专业毕业,且在2013年4月取得法规合格成绩,其领证期限为免试期,即领证时限至2015年12月31日,逾期考试成绩自行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7月1日前会计类专业毕业,在2013年7月1日后取得法规成绩合格的,不符合原26号令免试规定,不得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如何领证: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粘贴在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
(四)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的其他材料(如信息登记表中所填项目相关证书等)
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张,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获悉,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地区会计从业领证时间详情>>)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是的,通过考试后即可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预约现场领证并审核信息表的时间。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
您没有及时填表吧。按您的时间应该是4月底前需要办理领取的。现在您看到的是按2月份计算的结果,所以甭管他,按您的时间办理预约。需要抓紧了哦。祝您顺利。
如果还有问题可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三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至11:45分,下午14:00至17:00;星期五上午9:00至11:45,下午不对外服务。周六日及公休假等节假日不办公。
(三)咨询热线:020-83188555,传真号码:020-83188554。
你好,在一年内参加三门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即可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件。
2年之内都可以领取的~~~ 你带着考试合格证,电算化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到财政局办理会计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