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考会计上岗证怎么报名

2019-03-01 08:51 898浏览 7回答
大连考会计上岗证怎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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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彦杰
1楼 · 2019-03-01 09:17.采纳回答

    大连一年考2次,每年3月和9月考,得提前参加学习,具体的问一下会计学校,我刚考过

黄灵群
2楼-- · 2019-03-01 09:35

    登陆大连会计网,右侧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通道。下一次报考时第三季度7月份报考。我是在大连新启迪学的,一次就通过了

龚奎成
3楼-- · 2019-03-01 09:34

    一般 吧,不是特别好过,我是会计专业的大二的时候考的,两次才过。。。但有人报班学习,那就好过一点。

  如果想报的话要抓紧时间了,第四季度的报名从11的凌晨开始,大连的报名很火爆的!

梅轶群
4楼-- · 2019-03-01 09:25

    您好,大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二季度报名还未开始哦,根据14年的时间推算会在4月初开始报名,请密切关注大连会计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考出好成绩!

齐振雄
5楼-- · 2019-03-01 09:21

    大连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大连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时间

   2009年5月16、17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6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0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7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 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 的高中毕业以 学历。所有报考会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作为报名时的必备条件。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注: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算起。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均 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5—25日

   六、报名费用

   每科40元。

   七、报名方式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 报名,集中办理交费手续,领取成绩合格单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须自行对照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 进行网 报名。全部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含单科成绩)领取合格成绩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市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对其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登陆大连人才()、大连市财政局()查询相关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使通过考试,也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考生报名时必须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主页 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 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传个人近期无底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考试教材征订单,打印网 报名考生信息表,到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交费手续。未经交费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

   未经交费的报考人员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交费、信息审核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按本人所在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交费。(报名确认点附后)

   1、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园区的报考人员到大连市财政局报名确认点。地址:中山区白玉街20号。(大连市会计服务中 一楼)

   2、其它区市县的报考人员到所在地财政局报名确认。

   3、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12月8—25日(公休日除外)

   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4、报名确认的考生需打印一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

  

  序号 单位 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1 旅顺口区财政局 86628367 6 长海县财政局 89 3602

  2 金州区财政局 87694734 7 开发区财政局 87922930

  3 普兰店市财政局 83123840 8 保税区财政局 87322052

  4 瓦房店市财政局 85613071 9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财政局 85283748

  5 庄河市财政局 89814557 10 大连市财政局 82813701 82826150

黄璞洁
6楼-- · 2019-03-01 09:19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在大连安排的各考场进行考试。报名系统随机为考生安排考试时间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齐敦益
7楼-- · 2019-03-01 09:16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每年考四次。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6〕591号),现将我市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二)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四)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我市会计证人员”)。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我市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考试中心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6.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大连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大连手续后,方可报名。

  7.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市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详情登录“查询辽宁会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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