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卫生院可以申报执业医师吗?

2019-01-07 12:46 2171浏览 7回答
我想报考2010年的中医执业医师,本科学历。试用一年的合格证明是在四川省眉山的一个乡镇卫生院开的,听别人说的四川的乡镇卫生院只能报考助理医师,那我能报考执业医师吗?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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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崇高
1楼 · 2019-01-07 13:18.采纳回答

我国《房地产》明确规定: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因此:如果卫生院长把卫生院的房产进行了抵押贷款,这种抵押合同是不合法的。 抵押的程序有:一、签约。二、登记。登记包括1、申请并提交有关这件;2、受理、3审查、发证。从法律上说乡镇卫生院的房产是不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

齐文泉
2楼-- · 2019-01-07 13:32

可以啊。只要你符合一下条件:(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黄爱玉
3楼-- · 2019-01-07 13:28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新增执业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能够完成第一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岗位任务,并取得已注册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近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中医类别医师以中医坐堂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时,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龚学平
4楼-- · 2019-01-07 13:27

你是想问:卫生院的医生可不可以申请执业医师吧。 可以。乡镇卫生院是可以考执业医师的。只要有学历就可以申报的。

龙小敏
5楼-- · 2019-01-07 13:23

可以啊。 条件: (一)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三)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四)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五)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龚娅娟
6楼-- · 2019-01-07 13:13

当然是可以的,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已注册者,申请变更注册时,应到原执业机构、拟执业机构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注册事项。变更注册由医疗机构集体办理。变更注册分三种情况: 1.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含区局管辖单位之间人员变更)需提交材料: ①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医师执业证书》 ④属人事部门认定的《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医师职称证书》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属市外人员变更到市辖区内: ①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②《医师资格证书》 ③原《医师执业证书》 ④变更通知单(加盖原注册行政部门公章) ⑤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及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⑥变更信息导出软盘; 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2张。 3.属市辖区内人员变更到市外: ①同市辖区内人员变更的(1)、(2)、(3); ②自带空白软盘一个; ③拟执业机构单位聘用证明。

樊恒文
7楼-- · 2019-01-07 13:13

1、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2、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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