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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培训对象,保卫部消防队负责对各分厂、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
三、保卫部消防队负责拟定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分期、分批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复训。
四、保卫部消防队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六、各分厂、部门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新员工培训内容;
(二)对转岗、复岗、休假七日以上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三、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授课、考试等情况。
四、本单位的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考勤情况及考试、抽查成绩结果与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挂钩,并实施奖惩。
六、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每年消防安全宣传日—11月9日,本单位应在同日内通过组织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演练等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消防意识。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和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三、每年对职工进行2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5、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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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象、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和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
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
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6.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
7.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申请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表格
活 动 制 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活动内容 日 期 地 点 承办部门 召 集 人 记 录 人 参加部门及人员: 活动主要情况:注:活动内容包括会议、教育、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等
培训记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档案号
2、培训科目、主要内容、培训人
3、培训过程简要说明
4、被培训人签字,有多少签多少
5、记录员签字
培训 年 月 日
内容 正确史用灭火器.
授课人.消防队长, 同志,
员工姓名, 男 同志
备注
培训效果和备注 能正确史用,但仍承在问题,不太严肃,2.体质久佳.
樊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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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培训对象,保卫部消防队负责对各分厂、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培训。
三、保卫部消防队负责拟定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分期、分批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复训。
四、保卫部消防队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单位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将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六、各分厂、部门应当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新员工培训内容;
(二)对转岗、复岗、休假七日以上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三、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授课、考试等情况。
四、本单位的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考勤情况及考试、抽查成绩结果与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挂钩,并实施奖惩。
六、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每年消防安全宣传日—11月9日,本单位应在同日内通过组织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演练等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消防意识。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和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三、每年对职工进行2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5、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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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象、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中,对各级领导干部、义务消防人员、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和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散分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3.宣传消防工作的好人好事。
4.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
5.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6.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
7.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
申请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表格
活 动 制 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活动内容 日 期 地 点 承办部门 召 集 人 记 录 人 参加部门及人员: 活动主要情况:注:活动内容包括会议、教育、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等
培训记录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档案号
2、培训科目、主要内容、培训人
3、培训过程简要说明
4、被培训人签字,有多少签多少
5、记录员签字
培训 年 月 日
内容 正确史用灭火器.
授课人.消防队长, 同志,
员工姓名, 男 同志
备注
培训效果和备注 能正确史用,但仍承在问题,不太严肃,2.体质久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