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监理工程师会取消吗

2019-02-13 09:15 730浏览 7回答
建筑监理工程师会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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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兆瑞
1楼 · 2019-02-13 10:16.采纳回答

  

  目前暂不会取消。

  《建筑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如果要取消,先要修改以上二条的。

  但是,可能会修改企业资质条款,减少对注册人员数量的限制,同时加强对在册人员的监管,以后挂靠是越来越难了。

籍存德
2楼-- · 2019-02-13 10:05

  

  正常进行,没有取消。

  详情参考如下资料: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五章,计三十三条,分别对《办法》的适用范围、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自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员资格,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员的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

  ▶ 在资格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再重新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二、三级总监资格证书的,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上,获得监理企业推荐,并通过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监理人员,不用参加资格考试,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员资格,并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其余人员必须通过监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10中旬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 在注册管理方面:

  1、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注册和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按规定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则必须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取得岗位证书。需要注册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所在监理企业依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 在执业管理方面,

  1、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企业执业,严禁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理企业任职或兼职

  2、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一、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可担任二、三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园区监理人员管理将按照《办法》施行,园区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将结合《办法》继续施行。

赖鸪江
3楼-- · 2019-02-13 10:05

  

  从目前住建部的文件精神来看,建造师是绝不会取消的。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建造师在建筑行业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不仅不能取消建造师,也许还要强化和更加严格规范它的职责。随着形势的发展,注册监理师有可能简化。今后的趋势是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可以直接担任注册监理师。也就是说注册监理师的职位直接由建造师来担任,无须进行考试取证了。

龚建勋
4楼-- · 2019-02-13 10:03

  

  目前没任何消息说要取消,这个执业资格是建筑法明确规定的,如果要取消首先改了建筑法在说吧

赵齐羽
5楼-- · 2019-02-13 10:02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工程监理的人员配置大约有: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土建、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资料员。当然是职位越高越好。至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我感觉土建的最累,最倒霉。给排水通风空调专业虽然不错,但是一旦有了问题,处理起来挺麻烦。电气相对轻松些。

  而你所说的土建监理工程师是属专业监理。而监理工程师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只是专业没有分细化而已。

黄照南
6楼-- · 2019-02-13 10:00

  

  不可能,取消的证都是使用范围极小,甚至与其他证重叠,建造师与监理工程师缺口都那么大,而且都极其重要。不可能取消的。

黄炳良
7楼-- · 2019-02-13 09:52

  

  关于取消建设类技术人员等20个职业资格岗位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归口各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省直管县(市)住建局,省直有关厅(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人社[2014]57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自发文之日起取消下列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岗位证书。

  一、技术人员、工程测量员、工程质量检测员、合同员、见证员、取样员、房地产助理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员、房屋营销员、物业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水质化验员、工程监理人员(含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人、监理员)、招投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等14个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岗位证书。

  二、对2009年已经清理停止使用的室内装饰项目经理、室内装饰预算员、室内设计师和2011年已经清理停止使用的房屋拆迁人员等4个建设类从业人员资格岗位证书本次一并予以取消。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定期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但不再发放资格证书。可用其它形式记录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相关情况。

  四、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安全教育资格岗位证书,省厅不再统一规定样式。各施工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自行确定记载方式。

  已取得上述建设类职业资格岗位证书的人员,原有岗位证书继续作为本人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水平的凭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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