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名都需要什么条件?好考吗?
2019-02-1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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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报名都需要什么条件?好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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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监理工程师和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哪个好考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好考
全国监理工程师-------------属建设部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属安监局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不知道的别乱说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须由本人先在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然后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上交报名费。在考试之前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管理的单位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参考: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还有就是最低是大专文凭
根据你所从事的行业及自身未来发展而定,如果你在生产企业,安全工程师更好,如果你在建筑行业,当然监理工程师更好。如果自己有时间,想考过了纯粹挂靠的话,注册监理工程师更划算。
请问: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考试么?
答:有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这个称谓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都未提及对监理企业和个人对“安全”有什么要求和责任。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整本规未出现“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称谓,和安全的责任。
3、只有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提出了对监理的安全责任: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规定:“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和第七章 法律责任中“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从上述法律、法规的条文来看,“规范”尚未跟上!故“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这个称谓应该不成立。这当然只属讨论,不能以我一家之言为准!各地为监理对安全引起重视,对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都对监理人员培训,也在加强持证上岗,他既不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又不是“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考出全国安全工程的,对我们建筑上是无用的。非要考什么A证、B证的。我理解:“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本没有开始考试过,故“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这个称谓应该不成立。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 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