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是什么

2019-02-12 09:20 1508浏览 7回答
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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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少华
1楼 · 2019-02-12 10:07.采纳回答

  

  

  一、与业主之间的协调

  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在业主的角度来说应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尽一切努力促使工程按期、保质、安全和用尽可能合理的造价建成,尽早使业主受益。因此,监理工程师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业主,加强与业主及其驻工地代表的联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在召开监理工作会议、延长工期、费用索赔、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的签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力求与业主达成统一意见,当业主不能听取正确的意见时, 监理工程师也必须坚持原则,并耐心地进行政策与法规的宣传,采取沟通、说服与劝阻的方式,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必要时可发出备忘录,以记录在案并明确责任。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签署文件后再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将失去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监理工程师要以自己的工作及成果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这是沟通的基础条件。

  

  

  二、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目的标实现。在涉及承包单位的权益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应损害承包单位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施工安全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在适当时候与业主和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协调,使承包单位能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必须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拒绝验收、并督促整改。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监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保持正常工作关系。 三、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只是业务联系关系,但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双方在技术上、业务上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设计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总监与工程项目设计人之间,应互相理解与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现场情况,充分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使用和设计意图,并促使其圆满实现。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不足之处,必须先与业主和设计单位洽商,得到同意并下发变更文件后才能指令现场进行施工。

  四、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与监理单位之间是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作为政府委托的专门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控制,并对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监理机构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接受其监督。总监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监督强制作用,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人加强联系,尊重其职权,双方密切配合,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 五、与供货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在现有体制下很多工程建设项目的大宗材料设备均由建设单位采购,业主与供货商之间有合同关系,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与供货单位发生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首先要以监理合同为依据,分清是否是委托监理范围之内的验货,若是则应由业主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监理职权,监理机构按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对非委托监理的范围应协调供货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各种关系,如进场时间、场地、运输、保管、防护等,应要求双方签订配合协议,并依此进行监督与协调。

  六、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工作

  内部协调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在工作委托上要职责分明,在成绩考评上要实事求是,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三是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要在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对监理人员的平衡要抓住调度环节,注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一个工程包括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各不相同,这就存在监理人员配备、衔接和调度问题,监理力量必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

  

齐建详
2楼-- · 2019-02-12 10:16

  

  一、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

  2)管理协调:

  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

  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图纸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可以把问题减少到最小。

  3)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施工中甲方、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举行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 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等。

  5、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不可分。在搞好管理的同时,应加强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不遗琐碎,不留后患。

  二、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工作

  1、设计阶段合理把握投资控制

  (1)、采用设计招标形式选择最合理的设计方案,促使设计单位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

  (2)、对扩初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比较与分析,选取最合理的方案;

  (3)、推行限额设计。

  2、招标阶段协助业主选择最佳承包商

  (1)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起草施工合同条款,作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这是工程监理在招标阶段的重要任务。

  (2)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 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对工程的经济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同时确定合理的工程合同价款。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和结算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

  (3)设备费、材料费在建筑安装工程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开展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以降低工程造价。

  3、竣工阶段严格审核工程结算

管爱芳
3楼-- · 2019-02-12 10:14

  

  土建工程师一般负责:

  质量:对工程现场质量进度的督促与抽检,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制定处理方法,他与监理的区别在于监理是整治,而土建工程师重在协调处理。

  安全文明:这一块是与监理重合的,当然土建工程师要按照合同约定对现场安排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扣款明细。

  进度:这可以说是大部分土建工程师平常工作中的重点。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瓶颈进行分析,帮助或者推动他们解决问题,而监理是一般不处理这一块的。

  当然除了这些,土建工程师也要办理现场签证变更的确认,现场政府关系协调等各方面的问题。

  土建工程师是甲方对项目的协调者,是对乙方监理施工过程中行为的监督者。

麻瑞刚
4楼-- · 2019-02-12 10:03

  

  监理和项目经理的区别:

  通俗来讲:立场就不同,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表业主。项目经理是代表施工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主要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的。说白了就是替业主看着施工方(包括项目经理)干活的。

  项目经理:标准的说,从职业角度,是指企业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建设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环保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从从业角度,指受企业法人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在工程项目上全权负责生产指挥,人事,财务,技术,采购等,基本是工程项目的一把手。

  具体来讲:

  1、性质不同

  项目管理是承建单位组织内部的活动,监理是承建单位外部的第三方活动。

  由于项目管理是组织内部的活动,项目管理者必然会受到组织内部的种种制约,影响其项目工作的开展。具体表现为:项目管理这首先是对自己的直接上司(或本公司)负责,当承建单位与建设单位利益一致时,这种关系不会给建设单位带来危害。但当二者利益不一致时,项目管理者必然会站在本单位一边,从而使建设单位的利益受到影响。由于监理是第三方的活动,不受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任何一方的制约,在客观上保证了其在处理矛盾时的“中立”、“公正”地位。

  此外,在承建单位内部,往往是多项目并行,经常出现人力及其他资源上的冲突,造成处于次要地位的项目在资源上得不到保证,对项目进度、质量产生影响而项目管理者却无能为力。监理是以项目本身为中心,不管承建单位内部发生什么情况,都会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

  2、作用不同

  项目管理的目的是使项目成功,是项目成功的内因,监理的目的是尽可能促使项目成功,是项目成功的外因。项目能否成功最终取决于项目管理。项目失败意味着项目管理的失败,监理工作的成败不能以项目的成败来衡量。衡量监理工作的成功与失败,要看其在项目的监督、控制、管理上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体来讲要看:是否按要求履行了职责,对项目中的问题是否提前预见、是否及时发现、是否及时处理等。

  有些项目成功了,但监理可能在其中未起任何作用,项目的成功完全是项目组人员努力的结果。相反,有些项目虽然是失败的,但项目监理仍然是成功的。原因就在于监理方成功地履行了监理职责。

  3、责任与风险不同

  由于项目管理与监理对项目的作用不同,因而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也不同。

  承建单位必须承担成本、进度和质量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监督责任,不直接承担进度、成本和质量责任。

  承建单位在承包项目的同时也承担该项目的风险。而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单位一般不承担风险的直接责任,它只是公正地分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风险。

  4、对项目的管理方式不同

  主要表现在对进度和成本的管理方式不同。

  针对进度管理,项目管理要负责进度计划的制定、进度计划的执行、变更及监控,监理只负责进度的监控和进度变更的控制。

  因此,监理没有义务制定项目计划,更不能干预承建单位制定计划,只要审查承建单位的计划是否符合项目本身的要求就可以了。

  在具体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些情况:监理单位先帮助建设单位制定出项目的宏观计划,然后又帮助承建单位制定具体的项目计划。应该说,这种情况是正常的,监理单位在能力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此类工作。但这时监理的身份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监理”而是“咨询”,而且提供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像以“监理”身份提出的意见那样严肃。对待这种情况,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都应妥善处理、正确把握。

  针对成本管理,项目管理需要更多地关心项目的成本支出,尽可能地做到节约成本、增加利润。监理需要核定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以此来核定建设单位应支付给承建单位的报酬,而不关心项目组内部的成本情况。

  在具体工作中,建设单位往往是根据阶段验收情况,分期向承建单位支付合同款,一般分三到四次,因此成本控制在项目监理中所占的工作量不大,其作用也不十分明显。

  5、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同

  就一般意义的项目管理与监理而言,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要高于监理人员。因为成功地实施一个项目比成功监理一个项目难度要大。

  因为监理工作比项目管理更严肃,所以对监理人员要求的严格程度要高于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需要参加统一的培训、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后方能从事监理工作,而国家对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没有硬性规定。

  如果要求监理人员具备“咨询”的能力,则对其要求要上升一个层次。

  对项目管理人员与监理人员要求的侧重点不同的,具体表现在:监理人员需要有较宽的知识面、较高的道德水准、公正无私,同时需要国家的资格认证;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更全面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对人的管理能力。此信息来自 环球网校

辛小玲
5楼-- · 2019-02-12 09:55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应做到的“四不准”:

  (1)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2)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3)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

  (4)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管玉凤
6楼-- · 2019-02-12 09:54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主要控制包括以下三点:

  1)以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如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工程等;

  2)以关键部位为重点,如变形缝、施工缝等;

  3)以新材料、新工艺为重点,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及设备等加强监理。

龙庆武
7楼-- · 2019-02-12 09:52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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