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有没有代理学习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的
2019-01-0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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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有没有代理学习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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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还是推荐去考考,之后的年检或者继续教育(其实现在就是一项,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这个不麻烦的。主要是让会计人员每年要学习一些必备知识还有一些新的政策。很容易完成
分省内、省外两种情况。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和会计证,详见下面。 《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实施细则》 一、跨省调出 第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辽宁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转登记表;登录大连会计网-下载专区)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大连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第六条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第七条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第八条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第九条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十条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二、省内调出 第十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辽宁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大连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第十九条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第二十条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出或重新办理调出。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2015年下半年开始年检,具体几月还没有确切日期 会计证要先继续教育再年检的,继续教育的话现在基本上在帮考网网校都有网上教育,几十块钱就好了,年检的话是去当地财政局的,进行的继续教育就不要交年检费了,但是如果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的话是年检不过关的。还有,取得会计证的当年不要进行继续教育 8.会计证需要年审吗? 回复:会计证需要年审,每两年一次,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财政局。取得证书后,每年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两次以上不参加吊销会计证;如果忘记参加一次,我们可以补办。 会计从业资格证应该在证书所在地参加继续教育,不可异地继续教育。 会计证年审,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证年审,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需要的材料有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免检情况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每2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奇数年份进行。凡当年领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参加当年年检,该《会计从业资格证》第一次年检时间为下一个年检年份。 一。年检时间 新版会计证年检工作于2014年3月3日开始,2019年7月1日截止(年检周期较长,大家可以合理安排时间)。此后旧版证书作废,期间未办理年检的会计人员,需重新考试获得会计证。 二。年检条件 条件1.年检系统为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本人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旧版会计证(无照片拒绝受理)办理,当身份证信息与会计证信息匹配时(15位老身份证号将自动升级为18位),可进行下一步。不匹配时,照片不完整的,可能需要提供1寸电子照片(像素114*156,大小10KB以内);姓名完全错误以及姓名、身份证号需同时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延后办理。 条件2.未年检的会计证,不能办理年检。只有下次定期登记(年检)时间为2016年的会计证能够当场年检,下次定期登记(年检)时间为2015年的,学习24小时,才可年检;下次定期登记(年检)时间为2014年的,学习48小时,才可年检。 条件3.只能到所属发证机关办理当场年检。 三。注意事项 1.资料不全者一律不办; 2.职称考试报名期间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结束第15日-30日,暂停办理年检、调转、年检业务。 3.2014-2019年均可办理年检,新会计证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每本年检时间约为3-5分钟,请各单位、各会计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造成长时间等候。 4.年检第一天也是新系统运行第一天,可能存在年检系统网络拥堵、电话占线等情况,请大家仔细阅读文件,以免重复上门、长时间等候。 5.新版会计证为蓝色本,比旧会计证稍薄,首页无工作单位及学历等信息,不受理工作单位变更及学历变更申请。 逸仙教育昆山会计培训中心在最后补充一下,为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年检制度,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10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检;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年检。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年检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年检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自2019年7月1日起,旧版证书失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 帮考网祝您生活愉快!
大连会计继续教育 首先登陆大连会计, 然后在线学习24小时,参加考试通过就可以了 还是比较方便的,要换证在做好继续教育以后持本人身份证和会计证去发证财政局换 看你自己有不有时间学习了,没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在网上找下代理的。
大连一年考2次,每年3月和9月考,得提前参加学习,具体的问一下会计学校,我刚考过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听课不可以快进。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听课,继续教育是至少24学时,是网站上记录听课时间,快进总的时间都不会变,重复听同一节的讲解,时间也不会计入总的24学时。最后学满了24学时,才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才可以代表继续教育完成。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每年考四次。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2016〕591号),现将我市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连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二)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四)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市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我市会计证人员”)。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市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我市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考试中心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6.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大连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大连手续后,方可报名。 7.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市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详情登录“查询辽宁会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