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单位拟招聘3名监理工程师,在应聘的人员中,...

2019-01-30 09:30 1759浏览 7回答
某监理单位拟招聘3名监理工程师,在应聘的人员中,甲有工程设计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乙有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制造方面的实践经验,丙有工程经济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丁有工程立项评估方面的实践经验,该监理单位根据应聘者工程实践经验择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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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清金
1楼 · 2019-01-30 09:56.采纳回答

  

  

      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通知监理单位。

      经济签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

      9.1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7.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7.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管玖萍
2楼-- · 2019-01-30 10:12

  

  第一章 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颁发的《档案法》的精神,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更好地为生产、建设、经营、企业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归档方法与要求

  一、公司经营、项目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由该部门的档案员负责做好日常积累和整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的归档时间存档。

  二、各项目工程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积累整理工作,在项目完成后,根据规定的归档时间,及时进行鉴定装订成册,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形成档案的部门整理、立卷、然后由档案室进行分类、编目和排架。在整理、立卷过程中,档案室应进行指导和检查。

  四、归档文件必须要做到完整、系统、准确,书写时应用蓝黑碳素墨水。

  五、归档文件原则上要求正本归档。

  六、公司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定稿应随同打印件一起归档。上级机关对本公司的批复应与相应的报告同时归档。

  第二条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行政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①上级关于行政管理普发性文件、公司有关规程、条例、制度;

   ②公司办公会议纪要、决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③业务介绍信及行政介绍信存根;

   ④上级机关授予的各类荣誉证书、奖、锦旗;

   ⑤企业与外单位签汀的有效合同、协议书;

   ⑥办公室接待、车辆管理、通讯等工作中的材料。

   2、保卫、消防

   ①职工违法以及刑事案件审理材料;

   ②质量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材料;

   3、监察、审计工作

   ①企业的法律事务、行政纪律监察方面的材抖;

   ②本企业关于诉讼、答辩、裁决方面的材料;

   ③专题审计通知书、审计审查报告,结论和处理决定。

   4、人事(劳资)管理

   ①上级关于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的指示、通知、批复;

   ②本企业关于劳资工作的文件和管理办法;

  ③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材料;

   ④人员招聘、录用、调配、考核.晋级等材料;

   ⑤职工退休、辞职、解除合同、除名以及评残、抚恤方面的材料;

   ⑥职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材抖;

   ⑦职工劳动、转移工资介绍信及存根;

   ⑧职工名册(工资单)。

   5、敦育工怍

   ①上级关于职工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

   ②企业关于职工教育工作规章、计划、总结;

   ③职工岗垃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职业教育方面的材料;

   ④职工敦育经费管理方面的材料等。

   6、医疗 后勤工作

   ①企业卫生监督管理、体检保健、防病、治病材料;

   ②训划生育工作材料。

  7、财务管理

  企业资金管理,资金流通、固定资产、成本核算,价格管理、利润、税收、贷款等财务综合性文件材料。

  8、企业管理

  ① 公司股份制方面的材料;

  ②经济责任制及管理现代化工作综合性材料;

  ③董事会形成的材料;

  ④各类年检资料及各类资质申报材料。

  9、业务档案

  ①可行性、顸(可行性)报告、咨询报告、项目建议书;

  ②工程审价、预算报告、编标底材料;

  ③工裎咨询及工程造价档案;

  ④工程监理档案。内容应包括:

  a、委托监理合同;

  b、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c、监理日记;

  d、监理月报;

  e、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文件;

  f、监理通知书;

  g、工程停复工通知书;

  h、会议记录;

  i、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j、工程款支付证明;

  k、工程初验报告;

  l、工程验收记录;

  m、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证;

  n、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

  o、监理报告(包含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成效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p、其它监理用表及资料。

  第三条 文件材料归档时间

  1、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于次年3月底前整理归档。

  2、本公司所属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或兼职档案员收集整理后于次年2月底前归档。

  3、重大事件、事故材料在处理结束后由主办部门负责及时整理归档。

  4、公司人事管理材料及工作计划、财务、劳资年度统计报表材料在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同时,一份移交档案室存档。

  5、会计档案年终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

  6、职工档案的有关材料可以采取平时个别归卷利年终统一归卷整理的方法进行。

  7、属于归档范围的其它各文件材料、照片、样本等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条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十分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档案工作人员不准擅自把有密级的档案、文件、资料带出档案室。

  3、秘密以上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室阅读,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定有密级的档案、文件材料一般不准翻印或摘抄、确需复制或摘抄的,须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绝密级文件材料禁止复印。

  5、定有密级的档案、资料不得用普通邮件发寄,也不得托人顺便捎带,要有专人接送。

  6、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科技保密档案实行专柜保管,按照有关保密规定,严加管理。

  7、带有保密内容的废纸、废图,不得随便乱丢,要集中存放、销毁。

  8、对严守保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泄密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文书档案供利用者在档案室内查阅,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借用,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借期以一星期为限。

  2、已装订成册的科技档案,只供在档案室内查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借者,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已归档的底图概不外借。其它技术文件材料、图纸可根据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借期以半个月为限。

  3、财务报表、帐簿、凭证及其它清册等一律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确需复制凭证等材料,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

  4、借阅者必需保证案卷的完好和整洁,不许拆散、抽页、划线、涂改,不得转借他人,并做好保密工作。

  5、归还档案须经档案室管理人员检查后主可签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追究、处理。

  6、上级及外单位来我公司查阅档案材料,一律凭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7、职工离退休或调离本单位时,应将所借的档案、图纸、资料全部交还综合档案室,并由档案室在交接单上签单,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手续。

  第五条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为了保证档案全宗的质量,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必须做好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1、成立由企业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

  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

  2、档案鉴定小组负责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档案

  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和审查,负责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档案密级划分表。

  3、每三年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鉴定,鉴定结束后应写出鉴定报

  告,注明鉴定日期和意见。

  4、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时,应对档案的利用价值作

  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剔除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对确已失去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案卷,由综合档案室列出清册、档案鉴定小级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销毁。

  5、在销毁过程中,定有密级的档案,秘密以上的文件材料、刊物、图纸,一律不准作废纸出卖,应就地焚烧或送指定造纸厂销毁。

  第二章 安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各监理部(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担任组员。

  第二条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第四条 各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成立以项目总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第五条 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第六条 项目监理部(监理机构)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第七条 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安全监理方面的有关事项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第八条 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应报验和提供的安全资料;

  第九条 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目标;

  第十条 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 根据线路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监理部多带带组织安全工作例会。

  第十二条 项目监理部参加业主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安全会议,业主多带带组织会议是,负责编写安全会议纪要。

  会同施工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和要求。

  第十三条 各项目监理组参加施工单位组织进行的每季度和每月的安全工作例会。

  协助施工单位项目部或施工班组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可与每月本段施工调度会同时召开。

  第十五条 监理人员参加各级安全会议、贯彻执行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等均应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监理检查

  一、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委会活动,并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活动内容纪要的要求

  二、参加由网省公司、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对监理存在的问题自行闭环整改,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三、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月度协调会议或专题协调会,对安全现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见附录中JXMX6),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四、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召开监理安全工作例会,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五、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六、检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情况

  七、督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八、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理安全巡视检查,对施工安全的重要和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拍摄数码照片。对发现的施工违规作业行为及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情况严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九、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第十七条 安全监理签证

  一、重要施工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重要跨越架、高塔组立系统等)投入使用前,依据《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审查施工项目部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并拍摄数码照片

  二、重大工序(工程项目开工、基础交付杆塔组立、杆塔组立交付架线)转接前,依据《输电线路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并拍摄数码照片

  第十八条 安全巡视检查

  1、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应按轻重缓急来综合解决,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的到位情况;

  4、巡视检查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的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刚度、强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用电和漏电保护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5、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积极参与各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0、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产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第十九条 安全监理旁站

  一、安全旁站监理由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实施,实施前,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组长应进行安全旁站监理的技术交底。

  二、安全旁站监理人员应准备并熟悉旁站部位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应严格按附表规定的表格进行记录)。

  三、安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组长应根据工程实际制订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明确旁站地点和内容,并要求旁站监理人员严格实施,如旁站时间与原计划不相符,应形成计划的补充部分并记录在案。

  四、对工程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

  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重要爆破**填装等。

  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或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等。

  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报告,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整理及安全。

  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及时填报旁站监理记录表,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仪表、工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安全监理检查,并要求承包商对施工仪表、工器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一、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

  1、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2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3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4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定期校准的安全性。

  二、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1、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三、施工仪表、工器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1、 施工仪表、工器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2、 施工仪表、工器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使用操作

  1、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2、 检查施工仪表、工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第二十一条 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各级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一、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负责人报告,有责任组织参建各方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和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有关标志。

  二、总监理工程师或企业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协助指挥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同时立即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对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性质严重,必须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时,应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

  调查组的工作职责:

  1、 组织技术鉴定;

  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5、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各级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或配合现场调查工作,保证笔录、拍照、绘图等各项工作及时、全面、细致和客观。现场调查工作所有过程均应形成原始记录,并妥善予以保存。

  五、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现场调查材料,配合调查组对造成事故的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协助确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者。

  六、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参建各方根据事故原因、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包含弥补措施和修复办法,该处理意见要经过参建各方全面评估。

  七、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以上工作成果,协助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向调查组提供项目监理部所掌握的原始资料和建议。

  八、调查报告(包含处理意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报告中各事项。其中涉及到监理工作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部组织资源予以落实。

  九、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便于项目管理组织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安全生产体系运作有效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拟定整改措施,解决现存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积累一些宝贵资料,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研究做基础性工作。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应组织成立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小组。

  第二十五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薪、撤职、留公司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桑风亭
3楼-- · 2019-01-30 10:08

  

  可以在2个单位任职

  

  但是任职单位有要求

  1、证书不能注册到2个公司

  2、不能与承建单位或者供货商有利益关系

  

  可以参考《招投标法》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147号文)

车延梅
4楼-- · 2019-01-30 10:06

  

  监理单位的资质分级: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不同的建筑工程监理业务。

  应具备的条件:

  1、甲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甲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

  2、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

  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

  3、丙级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4)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丙级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

  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

  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资质申请和审批: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其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工程等方面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审核部门应当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审查核实。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

  申请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后3个月内完成审批。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初审部门应当从收齐工程监理企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初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专家评审合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合格的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后,对于工程监理企业符合资质标准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公告。申请乙、丙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实行即时审批或者定期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依法定审批程序核定。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1、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4、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

  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6、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7、因监理责任而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童赣冬
5楼-- · 2019-01-30 10:04

  

  工程管理制度

  总 则

  一、 确保公司建设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竣工,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 工程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材料设备部、经济管理部配合实施。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 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

  1、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 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

  1、 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监理可发出停工令。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 确认施工质量。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一) 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 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一) 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 图纸审查要点:

  1、 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 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 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 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 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 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工程特征、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会审中的问题、更正图纸错误等。设计交底记录由设计单位整理,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各方共同签署后建设单位分发有关单位。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审核。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平面图;

  3、 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季节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三)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批准程序要符合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同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重大修改应由建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定。

  七、技术交底

  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各自的属下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深入到基层,交底应有针对性,说明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 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二) 施工中有下列情况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交设计单位书面批准后可以变更施工。

  1、 图纸错误

  2、 合理化建议

  3、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三) 不影响结构建筑美观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补充洽商记录。

  (四) 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一) 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具备合格证、材质单方可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具备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方可使用。

  (二) 指较大、无合格证、部位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 建设单位、监理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十一、技术检验

  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比如:强度、压力、绝缘、探伤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关键的检验应通知监理到场。施工单位应将检验报告提交监理审查登记。

  十二、隐蔽验收

  (一) 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或很难进行再次检查;发生错误无法或很难弥补的工程部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以及合格后方准开始下道工序。

  (二) 监理单位必须事先按分项工程编制隐蔽验收部位计划表,表中应注明项目、部位、检查内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 工程进行到监理单位规定的隐检部位,施工单位在自己进行了技术复核、质量评定之后准备好相应的档案资料和检验工(量)具,报请监理验收。

  (四) 隐蔽验收各专业人员都须参加,而且必须作出记录并有施工和监理代表签字确认。

  十三、中间验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设计联合进行验收,做出书面记录,后续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 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 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 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 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1、 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 档案齐备。

  (二) 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 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一) 质量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二) 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按标准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单位自检核定合格报监理单位核准。

  十七、持证上岗

  (一) 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二)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情况,并有权停止无证人员工作或拒绝确认由无证人员进行施工的工程质量。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按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整理质量保证资料。质保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严禁写“回忆录”和编假数据。质量保证资料应报监理审查、登记、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报监理核定。

  十九、质量事故

  (一)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

  (二) 质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补掩饰。施工单位需组织有关方面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书面方案报监理。经设计和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 事故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说明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家里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登记备案。

  二十、计量

  (一) 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 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签 证 管 理

  一、 管理职能

  (一) 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签证工作的领导和审批。

  (二) 工程部负责确认工程签证的实物量。

  (三) 经管部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金额,确认材料价差补偿范围、种类及预算量。

  (四) 材料设备部负责确认价差签证。

  二、 办理签证的范围和依据

  (一) 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工程签证:

  1、 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图、洽商记录、变更通知而变更施工。

  2、 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损失。

  3、 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施工范围之外的作业。

  (二) 办理价差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并实际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 合同预算中对该品种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没有包死价格,并规定可以计算价差。

  (三) 造价增加小于等于2000元的项目只办理技术洽商,不办理签证。

  (四) 计算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计算增、减工作量。 再看下这个岗位职责是否对你有用处:

  岗位名称 土建工程师 所属部门 工程管理部

  直接上级 工程项目经理 职务代码

  岗位级别 4岗 职业发展 工程项目部经理

  工 作 职 责 描 述 一 、前期阶段:1. 参与项目前期规划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会审。2. 参与对拟开发项目技术调研工作,了解项目的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现有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情况,及实现“三通一平”的条件。3. 参与项目宗地内原有建筑物拆迁计划的制定,并注重与工程计划相配套。4. 负责项目宗地的地质勘探工作,地形、地貌的测量工作。5. 负责项目宗地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据项目情况,考虑“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主要内容有:临时道路、围墙的施工等。6. 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及各阶段工程安排负责向开发部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手续办理情况并提出建议。7. 参与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委托书(专业要求部分)。二、设计阶段:1. 参与协调各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中发生的设计交叉问题。2. 参与设计过程中对项目目标成本、设计质量、设计进度的控制。3. 参与对施工图纸的技术审核;参与对施工图纸预算的审核工作。4. 参与开工证的办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工作。5. 参与各设计委托合同的有关结算工作。6. 参与卖场设计方案的研讨和卖场施工图设计委托合同的签订及施工图纸的技术审核。7. 参与对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及指定分包商在招标前的考察和评定工作。8. 参与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及指定分包商的招投标工作(包括监理规划、标书、标底的编制发标、收标及评标)。9. 参与对监理公司、总承包商及指定分包商的合同的编制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主办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10. 负责编制项目管理方案,建立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参与编制部门作业指导书,主要工作有:1) 项目配套设施的交用时间及施工计划。2) 市政工程建设的计划表。3) 临时配套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计划。4) 项目各组团的施工方案和计划。5) 售楼处、卖场的施工方案和计划。11. 负责编写整理项目中甲供、乙供、甲定乙供等不同形式的材料、设备名细(本专业范围内)。三、施工、竣工验收及试运行阶段: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指导思想和目标,负责编制各阶段、各项具体施工及相关工作计划。2. 参与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 )的厂家考察工作,整理出报告上报部门经理 。3. 参与甲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 )的招投标工作(标书标准文本的编制、考察招标单位、及评标),整理出报告上报部门经理。4. 参与甲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 )的订购合同的有关工作(合同条款的拟定、谈判及合同签定)。5. 负责并组织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本专业范围内 )的到货验收工作。6. 建立现场的工程例会制度,统一协调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转下页)

  工 作 职 责 描 述 1) 编制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2) 负责并组织对监理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技术方案的审核。3) 负责并组织解决施工现场各专业之间的技术衔接问题。4) 负责收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化建议,上报部门经理。5) 及时办理现场的本专业的工程变更和洽商,审核上报部门经理。6) 参与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及施工阶段各种与设计单位的联系工作及施工中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7) 负责施工现场本专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的核定,并上报部门经理。7.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本专业的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工程成本控制的管理工作。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落实进度事项,确保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2)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对项目进行过程监督;不定期检查现场工程质量和材料试验检测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编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月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技术方案。3)负责项目经济签证和主办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事项,组织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负责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4)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内部管理体制进行监督,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8. 负责并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场容方面的管理工作。9. 负责并组织协调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10. 监督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对协议、合同的执行情况,并上报部门经理。11. 负责并组织协调相关合作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12. 负责并组织各阶段、各类工程验收工作(设计、消防、人防、质量监督站、物业),并完成相应手续或取得证书。13. 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14.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竣工总结报告。15. 参与工程项目最终结算的相关工作。16. 负责并组织与乙方的工程接收工作(验收、手续),及成品管理。17. 参与与物业公司的工程交接工作;参与在客户入住过程中与客户交接的工作。18. 负责并组织工程的保修工作。19. 负责并组织处理客户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20.负责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四、其它: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相关工程管理的产业政策、管理信息。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有关的新规范、标准和图集。3.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收集整理知名承建商和生产商的信息、资料。4. 负责向公司内部各部门提供本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5. 参与对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评审工作。

  绩效标准与指标 1、工期符合计划要求,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客户投诉率5%以内。2、签证工程造价控制在3%以内,能提出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或增加价值功能等措施。3、指导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工作,保持团队合作精神。4、在严格管理的同时,维持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良好合作关系。

辛婧姝
6楼-- · 2019-01-30 10:02

  

  一、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协调管理工作

  2)管理协调:

  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

  建立奖罚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图纸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可以把问题减少到最小。

  3)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施工中甲方、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举行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 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等。

  5、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不可分。在搞好管理的同时,应加强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不遗琐碎,不留后患。

  二、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工作

  1、设计阶段合理把握投资控制

  (1)、采用设计招标形式选择最合理的设计方案,促使设计单位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

  (2)、对扩初设计的总图方案及单项设计方案进行评价,通过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比较与分析,选取最合理的方案;

  (3)、推行限额设计。

  2、招标阶段协助业主选择最佳承包商

  (1)严格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控制目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起草施工合同条款,作出工程量清单和工料说明,协助业主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商,这是工程监理在招标阶段的重要任务。

  (2)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 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队伍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对工程的经济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同时确定合理的工程合同价款。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和结算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

  (3)设备费、材料费在建筑安装工程中约占整个造价的70%左右,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监理过程中,不可忽视这一部分,要引进竞争机制,开展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保证产品的质量,以降低工程造价。

  3、竣工阶段严格审核工程结算

  三、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监理方一旦进入工程质量监理,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2、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即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将钢筋焊接半成品的质量检查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采用目测和检测相结合,首先从外观上对轴线位移、弯折角度、裂纹凹坑等进行检查,然后随机抽取焊接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于工程使用最普遍、工程量较大的混凝土工程中的材料质量监理细则要求施工单位保证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等均满足质量要求,有试验报告的前提下,再审核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正确,校核各种计量表具、量具是否准确、齐全。浇筑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程序是否可行。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组织整改,进行管理。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监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动态控制,事中认真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是现场监理与质监部门的重要不同之处。对工程监理工作认识不多的同志往往认为监理工程师只是在现场转一转、看一看,验收时检查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这样往往使一些质量问题已经出现,甚至还要返工。我们在质量控制中是改静态检查变为动态控制。主要抓住以下几方面。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旁监

  对于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口勤,对于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施工队要经常交底;脑勤,熟悉图纸,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工作方式、深度上要求做到“严”(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准”(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要以数据为说话依据)、“细”(工作中细心,自理事情要细致)、“实”(做到一件事要实实在在,亲自去做,去检查,遇到质量问题要做实质性处理,不能找理由推脱,要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总计须全天候的、24小时跟班旁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工程中抓“第一”、“重点”、“临界”项目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监理理由要管理的项目。当施工现场浇筑第一根框架柱,绑扎第一道梁筋,砌筑、粉刷第一面墙体,绑扎第一道柱、梁钢筋,支第一根柱模时,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去检查,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的尺寸,称计配合材料重等。

  (3)、现场巡视,量测检查,数据说话

  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巡视,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提前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附上所测的数据,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遮掩,不能马虎处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

  4、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1)、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针对重要分部项工程同工序根据施工工艺存在的和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如浇筑柱、梁板砼的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监理工程师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而不去强调事故的责任的原因。这样使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愿意接近监理人员,不讳疾忌医,及时暴露出监理工程师忽视的地方,与监理方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车广伟
7楼-- · 2019-01-30 09:53

  

  1.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和矩阵制。应选择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

  2.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中不应包括确定管理层次,其步骤顺序也不对。正确的步骤应是:确定监理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组织结构设计和制定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中不恰当之处是: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中不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实施细则。因为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的指导施工的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编制的。

  4.各监理人员职责划分中的不妥之处有: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3)、(4)条不妥。(3)条中的工程计量、签署原始凭证,应是监理员职责;(4)条应为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1)、(3)、(4)、(5)条不妥。(3)、(5)条应是监理员的职责;(1)、(4)条应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一) 总监理工程师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三) 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 监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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