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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方面的区别: 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最大区别在于现有会计制度规定,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如果资产价值恢复,则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新准则规定,大多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条规定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对暂停上市的公司及ST公司。目前,很多暂停上市的公司得以恢复上市,就是采用“巨额计提,大额转回”的方法以实现扭亏为盈的。因此,本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地遏止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难度将加大。具体到各种资产的减值损失核算在新旧准则下其核算有以下的不同点: (一)存货跌价准备及坏帐准备 新旧准则下,核算的不同点在于按旧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计提坏帐准备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按新准则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通过计算若需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金额范围内调整时,旧准则应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贷记“管理费用”,新准则应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另新准则明确说明领用存货时,应一并结转领用材料应负担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该科目是新准则新增的会计科目,其核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七)商誉减值准备 该科目是新准则新增的会计科目,其核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商誉——减值准备”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记“坏账准备”、 或“存货跌价准备”、 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或“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或“商誉——减值准备”、 或“贷款损失准备”、 或“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或“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相关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asset impairment loss;Assets Devaluation)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在利润表中反映。 1、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 3、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4、计入当期损益使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归集核算,在现行利润表中,第八行多带带列报列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损失。 5、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按减值资产分别设置“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归集,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对应项目的备抵账户,列报净值(即对应资产账面余额减去对应的准备余额后的价值)列报。
楼上回答不全面 我举例把,比如固定资产 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20 累计折旧 800 固定资产减值淮备 500 贷:固定资产 1320 存货: 出售存货时 借丨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菅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房地产 借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淮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总之}某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就是该资产的损失,是备抵科目|有些 类似于坏账准备和累计折旧,平时计堤,在处置资产时要计入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问题及完善 在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成了理论界备受关注的焦点。新准则借鉴了有关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际,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全面规范,这一变化将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现就该准则执行中涉及的问题及对策分述如下: 一、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 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2001年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八项计提”进一步挤掉上市公司资产水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政策选择的余地,上市公司不切实际地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巨额冲销和巨额转回,在会计年度间随意调节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 (二)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 对于一些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的情况,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其一,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其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该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其三,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新准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这不仅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产生了比较大的差异,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制定准则时的规则导向性。虽然更为详细的准则有利于会计人员执行,但同时我们也还要考虑如此详细、具体的准则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会计人员的利润操纵还是相反。联系“安然事件”的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性为主的。而太过详尽的会计准则非但没有遏制住美国上市公司“打擦边球”的行为,反而使他们充分利用了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另外,在第8号准则中规范的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例外情祝,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被低估。这样一来,虽然会计核算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以牺牲信息相关性为代价的。 二、完善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应其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在会计环境方面,①是要加快具体会计准则建设;②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提供可靠的保障;③是要加快会计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规范会计职业体系,在会计教育方面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良好的外围环境。“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大中华总监叶慧俐表示中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在新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中国将大量需要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的人才。而根据目前状况,国际化高端财会人才将长期走俏,但是中国有13.5万名注册会计师,ACCA近几年在中国仅培训了约2000名掌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师,缺口很大,应当加紧培训会计师,以适合新准则和我国经济和谐发展的需要。 (二)积极发展和健全资产交易市场 资产减值问题的核心是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但是在现阶段,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这是因为相同的资产,在市场中会有不同的价格;合同协议价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即使中介机构的公信力较高,由中介机构鉴定会导致高额的报告成本。因此健全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是确定资产价位的最重要方面。而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和透明,从而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可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三)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从内部抑制盈余管理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影响公司管理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基于和约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实质是各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收益的安排”。但是就目前来看,上市企业普遍存在着大股东相对集权,中小股东独立于企业外部的现象。《公司法》规定:各机构之间要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但现时看来,并没有发挥作用,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经理控制着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信息的披露。经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操纵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因此,要防范利润操控,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协调运转的作用,从内部着手,有效地遏制住盈余管理的发生。 (四)加强对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不得转回只是针对长期资产而言,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所以说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途径关掉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应该加强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这种审计监督既包括纵向的,也要注重企业间横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同等规模水平的企业在职业判断和估计上的差异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 (五)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的机制 上市公司之所以进行利润操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监管政策有关,管理者被聘以后往往从短期利益出发,进行不适当的盈余管理。建议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内,适当降低利润等指标所占的比例,提高反映社会责任等指标的比例,抑制目前经营者急功近利,注重形式而非经济实质的浮躁心理。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各种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有理论根据,但实施中的难度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应当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黄玉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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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方面的区别: 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最大区别在于现有会计制度规定,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如果资产价值恢复,则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新准则规定,大多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条规定将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对暂停上市的公司及ST公司。目前,很多暂停上市的公司得以恢复上市,就是采用“巨额计提,大额转回”的方法以实现扭亏为盈的。因此,本准则实施后将有效地遏止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难度将加大。具体到各种资产的减值损失核算在新旧准则下其核算有以下的不同点: (一)存货跌价准备及坏帐准备 新旧准则下,核算的不同点在于按旧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计提坏帐准备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按新准则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通过计算若需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金额范围内调整时,旧准则应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贷记“管理费用”,新准则应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另新准则明确说明领用存货时,应一并结转领用材料应负担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该科目是新准则新增的会计科目,其核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旧准则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而且,若减值的迹象消失可在原计提的范围内恢复;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七)商誉减值准备 该科目是新准则新增的会计科目,其核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商誉——减值准备”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为: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贷记“坏账准备”、 或“存货跌价准备”、 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或“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或“商誉——减值准备”、 或“贷款损失准备”、 或“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或“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相关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asset impairment loss;Assets Devaluation)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在利润表中反映。 1、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 3、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4、计入当期损益使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归集核算,在现行利润表中,第八行多带带列报列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损失。 5、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按减值资产分别设置“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归集,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对应项目的备抵账户,列报净值(即对应资产账面余额减去对应的准备余额后的价值)列报。
楼上回答不全面 我举例把,比如固定资产 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 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20 累计折旧 800 固定资产减值淮备 500 贷:固定资产 1320 存货: 出售存货时 借丨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菅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房地产 借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淮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总之}某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就是该资产的损失,是备抵科目|有些 类似于坏账准备和累计折旧,平时计堤,在处置资产时要计入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不可以转回。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的问题及完善 在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成了理论界备受关注的焦点。新准则借鉴了有关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际,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全面规范,这一变化将对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现就该准则执行中涉及的问题及对策分述如下: 一、资产减值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 资产减值会计一直都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2001年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八项计提”进一步挤掉上市公司资产水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政策选择的余地,上市公司不切实际地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巨额冲销和巨额转回,在会计年度间随意调节利润。亏损的上市公司,更是利用资产减值来进行盈余管理,避免ST和下市。新准则对减值损失的转回作了新的规定。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时,同我国现行制度和准则仍保持一致,但在转回问题上,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 (二)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 对于一些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的情况,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其一,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资产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其二,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该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其三,我国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 存货可变现净值、短期投资市价、长期投资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其中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是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使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缺乏权威性。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形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因此,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减值进行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减值损失转回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新准则详细规定了哪些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这不仅与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产生了比较大的差异,而且体现了我国在制定准则时的规则导向性。虽然更为详细的准则有利于会计人员执行,但同时我们也还要考虑如此详细、具体的准则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会计人员的利润操纵还是相反。联系“安然事件”的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导向性为主的。而太过详尽的会计准则非但没有遏制住美国上市公司“打擦边球”的行为,反而使他们充分利用了现有会计准则的漏洞造成会计信息的“规则性失真”。另外,在第8号准则中规范的相当一部分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一经确认即不允许转回且不考虑例外情祝,那么即使以后年度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得以恢复且高于账面价值,资产负债表上也只能按账面价值反映,这样很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产的价值长期被低估。这样一来,虽然会计核算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以牺牲信息相关性为代价的。 二、完善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应其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在会计环境方面,①是要加快具体会计准则建设;②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等,为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提供可靠的保障;③是要加快会计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完善,规范会计职业体系,在会计教育方面为会计职业判断提供良好的外围环境。“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大中华总监叶慧俐表示中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在新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中国将大量需要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的人才。而根据目前状况,国际化高端财会人才将长期走俏,但是中国有13.5万名注册会计师,ACCA近几年在中国仅培训了约2000名掌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师,缺口很大,应当加紧培训会计师,以适合新准则和我国经济和谐发展的需要。 (二)积极发展和健全资产交易市场 资产减值问题的核心是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但是在现阶段,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这是因为相同的资产,在市场中会有不同的价格;合同协议价格的公允性很难保证,即使中介机构的公信力较高,由中介机构鉴定会导致高额的报告成本。因此健全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是确定资产价位的最重要方面。而目前我国的资产交易市场还不够完善和透明,从而使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客观的资料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使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可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三)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从内部抑制盈余管理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影响公司管理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基于和约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实质是各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收益的安排”。但是就目前来看,上市企业普遍存在着大股东相对集权,中小股东独立于企业外部的现象。《公司法》规定:各机构之间要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但现时看来,并没有发挥作用,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经理控制着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信息的披露。经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操纵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因此,要防范利润操控,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协调运转的作用,从内部着手,有效地遏制住盈余管理的发生。 (四)加强对可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不得转回只是针对长期资产而言,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所以说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在某些途径关掉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因此,应该加强对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这种审计监督既包括纵向的,也要注重企业间横向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同等规模水平的企业在职业判断和估计上的差异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人为操纵利润的行为,杜绝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 (五)完善经营者考核和激励的机制 上市公司之所以进行利润操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监管政策有关,管理者被聘以后往往从短期利益出发,进行不适当的盈余管理。建议把对资产减值会计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内,适当降低利润等指标所占的比例,提高反映社会责任等指标的比例,抑制目前经营者急功近利,注重形式而非经济实质的浮躁心理。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各种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有理论根据,但实施中的难度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应当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