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山西大同的手续怎么办

2019-01-07 12:11 1135浏览 7回答
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天津财政局发的,已经办好转出手续,在大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已经存放了一份变更登记表,并办理了转入手续.是否还要将一分变更登记表寄到省级会计资格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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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民
1楼 · 2019-01-07 13:08.采纳回答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号起90号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号(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 帮考网祝您生活愉快!

龙妙玲
2楼-- · 2019-01-07 13:12

您好!一点通网校回答您的问题: 调转方法: 首先网上下载申请书,填写好。调入单位的证明(原件)然后是身份证原件和会计证原件;办理完调出手续再到调入地办理调入,带好:一寸红底照片2张。身份证,计电算化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职称的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某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会计从业证原件

黄燕愉
3楼-- · 2019-01-07 13:12

先接受地工作单位介绍信(有的不需要),到原会计证财政管理部门办理转出,注意转出前完成会计继续教育,有的只需上年的,有的须当年的。既要看时间,比如元月办理或者12月办理。也要看原财政管理部门的政策。会计证上会盖转出章,然后拿开具的调转通知单到接受地财政局去办理转入手续。接受地财政局会在会计证上盖某年某月某日转入章。办理完毕。

黄珠凤
4楼-- · 2019-01-07 13:09

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本地的办理流程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 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 5、办理工作时间:即时办理完毕 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当地流程 一、 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当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好后并加盖当地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XX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黄瑜宏
5楼-- · 2019-01-07 13:07

一、会计证从河北承德调到山西大同,应办理从业管理机构变更手续。 二、有关规定如下: 1、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1)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2)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条还规定: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1)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2)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梅铭惠
6楼-- · 2019-01-07 13:01

帮考网回答您的问题: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转迁手续可以分成两大步骤: 第一步骤,调出  第四条 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受申请后,提供持证人员在本地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供其核对确认。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信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 第二步骤,调入 第七条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第八条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除第九条、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外,应同意调入。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调转平台确认接收,并将其电子信息及时导入本地管理系统。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赵鹤翔
7楼-- · 2019-01-07 12:51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 帮考网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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