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勘察单位时,监理工程师除重点对其资质进行控...

2019-01-25 09:47 2285浏览 7回答
A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brbrB勘察实施方案brbrC资金情况brbrD建设业绩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后发表回答
齐志才
1楼 · 2019-01-25 09:54.采纳回答

  考基础还是考专业?考基础的话,只要是本科毕业,让所在单位盖章都行。考专业的话,因为要有一定专业勘察设计工作年限,所以一般要求有在勘察设计单位的从业经历,报考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没问题

龙天威
2楼-- · 2019-01-25 10:15

  华盛设计院位于章丘市山泉路东首路北,我们全称是:山东华盛建筑设计研究院,是事业单位,院长即法人代表:刘春喜,经营范围有:建筑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

  我院始建于1978年,是国家建设部批准并发证的乙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47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34人,国家注册规划师5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9人,注册监理工程师8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2人,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2人。本院具备规划设计丙级资质,工程地质勘察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房地产开发四级资质,物业管理三级资质。1994年被评为全国百家著名设计单位,2007年被评为山东济南地区建筑规划设计十大综合实力机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协会理事单位。我们的电话是:0531-83263367。

  传真0531-83255813。

管玉中
3楼-- · 2019-01-25 10:12

  答:

  建造师可以在监理单位注册。

  没有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可以从事监理业务。

  有许多监理单位有项目管理业务。

  建造师在监理单位可以从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明白了没。

赵高锋
4楼-- · 2019-01-25 10:05

  在监理单位注册也不能是做监理,做监理必须是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只能做其他方面的工作。

米国全
5楼-- · 2019-01-25 10:05

  木土工程专业大体可分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与建筑工程两个不同的方向,在职业生涯中,这两个方向的职位既有大体上的统一性,又有细节上的具体区别。总体来说,土木工程专业的主要就业方向有以下几种:

  1、工程技术方向

  代表职位:施工员、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技术经理、项目经理等。

  代表行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路桥施工企业等。

  就业前景:就像我们看到身边的高楼大厦正在不断地拔地而起、一条条宽阔平坦的大道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样,土木建筑行业对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长。2004年进入各个人才市场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的企业共涉及到100多个行业,其中在很多城市的人才市场上,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的人才需求量已经跃居第一位。随着经济发展和路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土建工程技术人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需求量还将不断上升。再加上路桥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更新换代,只要人才市场上没有出现过度饱合的状况,可以说土木工程技术人员一直有着不错的就业前景。

  典型职业通路:施工员/技术员-工程师/工长、标段负责人-技术经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年薪参考:施工员/技术员:1.5万~2.5万元;工长:2.5万~4万元;技术质量管理经理:4.5万~7万元;项目经理:5万~10万元;

  专家建议:随着我国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土建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不但需要精通专业知识和技术,还需要取得必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工程技术人员的相关执业资格认证主要有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执业资格认证均需要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才能报考,因此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即使走上工作岗位后也要注意知识结构的更新,尽早报考以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想要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大学生,在实习中可选择建筑工地上的测量、建材、土工及路桥标段的路基、路面、小桥涵的施工、测量工作。

  2、设计、规划及预算方向

  代表职位:项目设计师、结构审核、城市规划师、预算员、预算工程师等。

  代表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交通或市政工程类**机关职能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

  就业前景:各种勘察设计院对工程设计人员的需求近年来持续增长,城市规划作为一种新兴职业,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也需要更多的现代化设计规划人才。随着咨询业的兴起,工程预决算等建筑行业的咨询服务人员也成为土建业内新的就业增长点。

  典型职业通路:预算员-预算工程师-高级咨询师。

  年薪参考:预算员:1.5万~3万元;预算工程师:2.5万~6万元;城市规划师:4万~7万元

  建筑设计师:4万~10万元;总建筑设计师:25万元以上。

  专家建议:此类职位所需要的不仅是要精通专业知识,更要求有足够的大局观和工作经验。一般情况下来说,其薪酬与工作经验成正比。以建筑设计师为例,现代建筑还要求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需要建筑设计师拥有扎实的功底以及广博的阅历,同时善于学习,并在实践中去体会。目前,市场上对建筑设计人才大多要求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并担任过大型住宅或建设工程开发的设计。此类职位也需要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如建筑工程师需要通过国家组织的注册建筑师的职业资格考试拿到《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预算工程师需要取得注册造价师或预算工程师资格。另外,从事此类职业还需要全方面地加强自身修养,如需要熟悉电脑操作和维护,能熟练运用CAD绘制各种工程图以及用P3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等,有的职位如建筑设计师还需要对人类学、美学、史学,以及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建筑精华有深刻的认知,并且要能融会贯通,锻造出自己的设计风格。这些都需要从学生时代开始积累自己的文化底蕴。实习时应尽量选取一些相关的单位和工作,如房地产估价、工程预算、工程制图等。

  3、质量监督及工程监理方向

  代表职位:监理工程师

  代表行业:建筑、路桥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监督部门。

  就业前景:工程监理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职业,随着我国对建筑、路桥施工质量监管的日益规范,监理行业自诞生以来就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并且随着国家工程监理制度的日益完善有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典型职业通路:监理员—资料员—项目直接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年薪参考:现场监理员:1.8万~2.5万元;项目直接负责人:2.5万~4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3万~5万元;总监理工程师:4万~8万元。

  专家建议:监理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因此也是一个与执业资格制度结合得相当紧密的行业,其职位的晋升与个人资质的取得密切相关。一般来说,监理员需要取得省监理员上岗证,项目直接负责人需要取得省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上岗证,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取得省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木土工程专业的大学生想要进入这个行业,在校期间就可以参加省公路系统、建筑系统举办的监理培训班,通过考试后取得监理员上岗证,此后随工作经验的增加考取相应级别的执业资格证书。在实习期间,可选择与路桥、建筑方向等与自己所学方向相一致的监理公司,从事现场监理、测量、资料管理等工作。

  4、公务员、教学及科研方向

  代表职位:公务员、教师

  代表行业:交通、市政管理部门、大中专院校、科研及设计单位。

  就业前景:公务员制度改革为普通大学毕业生打开了进入**机关工作的大门,路桥、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带来的巨大人才需要使得土木工程专业师资力量的需求随之增长,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行业的竞争一般较为激烈,需要求职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年薪参考:高校教师:2.5万~4.5万元;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8万~3万元;普通公务员:2万~3.5万元。

堵德健
6楼-- · 2019-01-25 09:56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程监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工程监理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监理企业加入工程监理行业组织。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二)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2、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3、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

  (三)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每套资质证书包括一本正本,四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发放。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六)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涉及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工程监理企业改制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

   工程监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五)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六)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

  (七)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八)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监理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需增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及电子文档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办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工程监理企业违法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许可机关。

   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监理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监理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工程监理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同时废止。

黄生祥
7楼-- · 2019-01-25 09:54

  总监工程师不用自行组织,只需要工程结束后,就需要施工单位开始向总监工程师发出邀请,请其进行验收工作。

  主体工程属于分部工程,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如果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没有委托监理的项目则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

  要弄清楚建筑工程验收的组织问题,就得弄清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别由什么人组织、什么人参加。按照规定,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者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勘察和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则是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需要注意的是,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是由相关参建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织和参加验收,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则是相关参建单位组织和参加验收,参加验收的是各相关单位所派人员。

  另外,在实践中各项验收除了按照规定要求外,还要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以及勘察、设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请设计单位参加,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关专业分包单位也应当参加。

  • 环球网校

    19:00-20:30 19:00-20:30 11月05日 19:00-20:30

    主编解读临电JGJ46-2024

    监理工程师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环球网校快问 · 最新文章 · 最新问题
Copy 2018 https://wenda.hqwx.com/ All Rright Reserved. 京ICP备16038139号-3 / Smrz 京ICP备16038139号-3/ 举报电话:400-678-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