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免考条件有哪些?
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3、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秉烛思
关注
孙梦娇
12:00-13:30 12:00-13:30
【答案速递】26初经-经济基础-真题解析
初级经济师
立即预约
备考指导老师蓓蓓
12:30-13:30 12:30-13:30
【对答案】26中经-经济基础(8日上午场)
中级经济师
环球老师
15:00-18:00 15:00-18:00
双11抄底攻略,还有免单&现金红包
一级建造师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3、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