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跨省注册如何规定?

2021-04-13 14:21 2770浏览 1回答

申请二建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一定的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那么二级建造师跨省注册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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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住
1楼 · 2021-04-13 14:21.采纳回答

1、京津冀职称资格可互认。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江浙沪职称互认;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

3、陕西二建入藏注册。为了满足西藏自治区的发展需求,西藏陕西两省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

4、川渝职称互认。持有两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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