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标注“文章作者”。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
更多高级会计师精彩内容,尽在环球快问会计在线。
关注环球网校快问要约如何做
会计妹妹
关注
安卓版
iPhone版
多个标签请以空格隔开!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
更多高级会计师精彩内容,尽在环球快问会计在线。
关注环球网校快问要约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