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组成小公司的特别规定如何做

2020-11-10 13:50 1216浏览 1回答
董事会组成小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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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云
1楼-- · 2020-11-10 14:31

董事会组成小公司的特别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组成的制度: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5)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6)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3人)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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