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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监理组织机构有不同,主要分以下几种:
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土建监理,电气监理,仪表监理,工艺监理,通信监理等。
总监,总监代表。
合同控制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文控。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二)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 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上一年的12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不可能。
目前我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在建工程的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及国务院部分部门(交通部、水利部等)自行设立了省部级监理工程师来代替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的不足;但是近期国务院发文取消了省部级设立的准入类执业资格证书(它们没有权力设立准入类执业资格证书),可是并没有配套的政策跟进,所以监理工程师数量缺口很大,暂时不会控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
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独立承担或主要负责项目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程经历和管理能力;遵守相关的执业守则和道德规;在委托合同范围内进行监理
1、建筑工程必须要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独立承担或主要负责项目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程经历和管理能力
3、遵守相关的执业守则和道德规范
4、在委托合同范围内进行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电气监理,仪表监理,工艺监理,通信监理等
2、总监,总监代表
3、合同控制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文控
PS:写的不完全,不同的监理组织机构有不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3.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4.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指出: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和基本素质:
由于监理业务是工程管理服务,是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知识的系统工程,执业资格条件要求较高。因此,监理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
故要求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换言之: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首先应在一家监理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其次,经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备执业资格,即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最后,在政府相关部门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就可以从事监理工作。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员与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龚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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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监理组织机构有不同,主要分以下几种:
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土建监理,电气监理,仪表监理,工艺监理,通信监理等。
总监,总监代表。
合同控制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文控。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二)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 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上一年的12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不可能。
目前我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在建工程的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及国务院部分部门(交通部、水利部等)自行设立了省部级监理工程师来代替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的不足;但是近期国务院发文取消了省部级设立的准入类执业资格证书(它们没有权力设立准入类执业资格证书),可是并没有配套的政策跟进,所以监理工程师数量缺口很大,暂时不会控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
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独立承担或主要负责项目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程经历和管理能力;遵守相关的执业守则和道德规;在委托合同范围内进行监理
1、建筑工程必须要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独立承担或主要负责项目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程经历和管理能力
3、遵守相关的执业守则和道德规范
4、在委托合同范围内进行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电气监理,仪表监理,工艺监理,通信监理等
2、总监,总监代表
3、合同控制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文控
PS:写的不完全,不同的监理组织机构有不同。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3.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4.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指出: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和基本素质:
由于监理业务是工程管理服务,是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知识的系统工程,执业资格条件要求较高。因此,监理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
故要求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换言之: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首先应在一家监理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其次,经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备执业资格,即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最后,在政府相关部门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就可以从事监理工作。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员与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