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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职工中、夜班津贴的发放标准,中班津贴每人每日不低于5.3元,夜班津贴每人每日不低于10.6元。
你可以搜索一下本地的相关规定
夜半是十二点到早上八点。中班是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 ,班费要问问你的老板啊
国家只有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中夜班费标准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相关规定,对上下班时间并未作出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长范围内制作相应的上班下时间。超市以三班转制定工作时间的做法,只要工作时长不超过法律规定即为合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按正常工资结算。超出法定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用。
中班16:00-24:00夜班00:00-8:00早班8:00-16:00
第一条 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 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 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天按30元标准计发,不足4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
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4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00时,按每人每班2元标准计发;0:00-7:00时按每人每班4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
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天按3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4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4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28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 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各市劳动局、财政局、省有关厅、局:
近几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原制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明显偏低,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稳定中、夜班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
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
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
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
二、企业可以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企业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执行的标准和形式,其财务处理仍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工作中的三班倒,一般安排是中班16:00-24:00,夜班00:00-8:00,早班8:00-16:00。
如何三班倒,要看各公司或企业的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不同的公司或企业可能安排的时间不一样,要以实际安排为准。
1、《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2、如果白天工作达8小时,晚上还要上夜班,那么算是加班,平日按工资标准算,周末按工资标准的两倍算,法定节假按工资标准3倍算。
3、加班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出时间限制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黄礼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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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职工中、夜班津贴的发放标准,中班津贴每人每日不低于5.3元,夜班津贴每人每日不低于10.6元。
你可以搜索一下本地的相关规定
夜半是十二点到早上八点。中班是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 ,班费要问问你的老板啊
国家只有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中夜班费标准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相关规定,对上下班时间并未作出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长范围内制作相应的上班下时间。超市以三班转制定工作时间的做法,只要工作时长不超过法律规定即为合法。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按正常工资结算。超出法定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用。
中班16:00-24:00夜班00:00-8:00早班8:00-16:00
第一条 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 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 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人每天按30元标准计发,不足4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
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12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4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00时,按每人每班2元标准计发;0:00-7:00时按每人每班4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2.5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
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每天按3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4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4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4小时以上,每天按12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28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 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各市劳动局、财政局、省有关厅、局:
近几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原制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明显偏低,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稳定中、夜班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
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
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
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
二、企业可以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企业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执行的标准和形式,其财务处理仍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工作中的三班倒,一般安排是中班16:00-24:00,夜班00:00-8:00,早班8:00-16:00。
如何三班倒,要看各公司或企业的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不同的公司或企业可能安排的时间不一样,要以实际安排为准。
1、《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2、如果白天工作达8小时,晚上还要上夜班,那么算是加班,平日按工资标准算,周末按工资标准的两倍算,法定节假按工资标准3倍算。
3、加班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出时间限制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