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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根桩天挖桩的进度记录、验收记录和每天的地质材料取样。就这三样材料。
监理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应从一下几点审核,进度、安全、安排合理性、方案可行性及操作性。如:人工挖孔是否满足工期的要求,桩设计的深度不知道是多少,当挖到一定的深度,是什么土质,是否会塌方,施工的安全性等。
很多人把监理解释为“监督管理”,不够全面,监理管理的权限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和业主的授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更好的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采取组织协调和控制,以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目标。
1.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2.人员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特种人员上岗证;5.施工组织设计;6.安全专项方案;7.安全技术交底;8.施工机械、工具证明文件;9.
如桩基施工方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上述资料由桩基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合同)
如桩基施工方是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上述资料由总包工单位上报监理(附施工合同)
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如果是分包的要提交相关的分包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监理上报开工申请,资料包括测量放线成果、原材料试验成果、混合料成果、施工组织及人员报验表、进场设备报验单、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审表等
监理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应从一下几点审核,进度、安全、安排合理性、方案可行性及操作性。如:人工挖孔是否满足工期的要求,桩设计的深度不知道 是多少,当挖到一定的深度,是什么土质,是否会塌方,施工的安全性等。1楼说的就好笑了,如果施工单位问你那里要改,你怎么说呢?
人工挖孔桩监理要点
1 总则 1.1 依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重庆)》(DBJ50-047-2006)。
1.2 人工挖孔桩适用于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低的粘土、亚粘土、含少量
砂卵石的粘土层,对软土、流砂、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土层不宜采用。
1.3 人工挖孔桩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嵌岩、桩身质量和桩承载
力的检验。
1.4 施工监理要点分为:施工前预控、施工中过程控制、试验、验收等。 2 施工前预控
2.1 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
间等的调查资料;
(4) 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6) 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2.2 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
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2.3 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
准的规定。
2.4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
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桩位应准确定位放样,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应由专人负责。 2.5 逐级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发至各班组的管理人员和作业
人员,形成交底记录,归档到安全台帐中。
3 施工中过程控制 3.1 安全控制:
(1)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
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 进入孔内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范
措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4)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栏高度宜为0.8m;
(5)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1m范围内,机
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如电工持证上岗,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照明采用低压电源,设置夜间警戒照明等。 3.2 成孔:
检查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底标高、孔径、垂直度、桩端持力层、嵌岩深度、孔底清洁等。
(1) 为核对地质资料、检验设备、工艺及施工技术要求是否适宜,桩在施
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2) 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护壁)不得小于0.8m,且不宜大于2.5m;
孔深不宜大于30m。当桩净距小于2.5m 时,应采用间隔开挖。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
(3) 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应振捣密实;护壁应配置直径不小于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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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根桩天挖桩的进度记录、验收记录和每天的地质材料取样。就这三样材料。
监理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应从一下几点审核,进度、安全、安排合理性、方案可行性及操作性。如:人工挖孔是否满足工期的要求,桩设计的深度不知道是多少,当挖到一定的深度,是什么土质,是否会塌方,施工的安全性等。
很多人把监理解释为“监督管理”,不够全面,监理管理的权限源于国家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和业主的授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为更好的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采取组织协调和控制,以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目标。
1.企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2.人员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特种人员上岗证;5.施工组织设计;6.安全专项方案;7.安全技术交底;8.施工机械、工具证明文件;9.
如桩基施工方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上述资料由桩基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合同)
如桩基施工方是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上述资料由总包工单位上报监理(附施工合同)
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如果是分包的要提交相关的分包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监理上报开工申请,资料包括测量放线成果、原材料试验成果、混合料成果、施工组织及人员报验表、进场设备报验单、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报审表等
监理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应从一下几点审核,进度、安全、安排合理性、方案可行性及操作性。如:人工挖孔是否满足工期的要求,桩设计的深度不知道 是多少,当挖到一定的深度,是什么土质,是否会塌方,施工的安全性等。1楼说的就好笑了,如果施工单位问你那里要改,你怎么说呢?
人工挖孔桩监理要点
1 总则 1.1 依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重庆)》(DBJ50-047-2006)。
1.2 人工挖孔桩适用于土质较好、地下水位较低的粘土、亚粘土、含少量
砂卵石的粘土层,对软土、流砂、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土层不宜采用。
1.3 人工挖孔桩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嵌岩、桩身质量和桩承载
力的检验。
1.4 施工监理要点分为:施工前预控、施工中过程控制、试验、验收等。 2 施工前预控
2.1 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桩基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 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危房、精密仪器车
间等的调查资料;
(4) 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资料; (5)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6) 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 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2.2 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
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2.3 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
准的规定。
2.4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
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桩位应准确定位放样,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应由专人负责。 2.5 逐级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发至各班组的管理人员和作业
人员,形成交底记录,归档到安全台帐中。
3 施工中过程控制 3.1 安全控制:
(1)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
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 进入孔内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范
措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4)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栏高度宜为0.8m;
(5)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1m范围内,机
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6)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如电工持证上岗,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照明采用低压电源,设置夜间警戒照明等。 3.2 成孔:
检查已成孔的中心位置、孔深、孔底标高、孔径、垂直度、桩端持力层、嵌岩深度、孔底清洁等。
(1) 为核对地质资料、检验设备、工艺及施工技术要求是否适宜,桩在施
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2) 人工挖孔桩的孔径(不含护壁)不得小于0.8m,且不宜大于2.5m;
孔深不宜大于30m。当桩净距小于2.5m 时,应采用间隔开挖。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
(3) 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并应振捣密实;护壁应配置直径不小于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