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从价计征的规定

2020-10-22 11:05 1815浏览 1回答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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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1楼 · 2020-10-22 11:21.采纳回答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规定 税率:1.2% 计税依据:房产的计税价值(余值)

计税价值(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1)房产原值 ①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核算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②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③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2)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多带带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多带带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③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3)投资联营房产与融资租赁房产计税的规定 投资联营: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 从价计征:由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 从租计征:由出租方按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融资租赁 计税依据: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纳税人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从价计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从价计税

  • 马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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