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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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
2.特殊征税范围(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⑤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化;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
(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重组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房地产权属变化
(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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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征税范围(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存量房地产买卖
2.特殊征税范围(1)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③存量房地产买卖;④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⑤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化;⑦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
(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③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④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⑤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⑥房地产评估增值;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重组投资、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房地产权属变化
(3)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况:①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③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