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的会计初级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缴费后,没有打印缴费凭证回执单,怎么办

2019-01-07 12:33 2145浏览 7回答
2016年度的会计初级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缴费后,没有打印缴费凭证回执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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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照权
1楼 · 2019-01-07 13:01.采纳回答

单位盖章可以不一样的!不用担心,只要报名成功就行了。

黄照权
2楼-- · 2019-01-07 12:54

准考证是你参加考试时候用的那张纸,进入考场用的,回执单是你缴费成功后单据。

黄琼波
3楼-- · 2019-01-07 12:54

关于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5〕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报名信息表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查 1.根据粤财会〔2011〕71号文规定,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因此在我市报考会计资格考试须持有我市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东莞市工作单位(或东莞居住)。持外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外市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须回发证地或工作地报名考试。 2.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13年73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应当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5月14日至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5月14—18日 (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201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2.网上报名方法及流程: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 )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相片上传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受理报名确认,考生须重新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如暂时没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栏即需要填写东莞居住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或居住证证明)。 (2)考生若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可在登陆报名网站按规定的程序修改报名信息。在成功修改报名信息后,考生务必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 第二步:现场确认和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到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未在报名期间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1. 市直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镇街分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30日,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必须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我市共设市直和各镇街财政分局合计34个报名点办理2016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现场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工作。 4.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相片1张(底色没有要求,但要与网上上传相片同一张底片)。 七、报名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初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八、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征订以自愿为原则,如需预订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录入报名信息的同时办理征订手续。 九、考场设置 东莞考区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将设置在我市的有关学校,详细考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由于全国报考统一使用财政部的网络报名平台,人数较多,繁忙时间段容易出现网络“堵车”现象,请各考生灵活选择报名时间点,避开报名高峰时间段。 (二)准考证打印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预计在2016年5月份开通打印,届时请留意全国考办网站公告通知。 (三)如有疑问请拨打市政府咨询热线12345咨询。 附件:东莞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组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受理时间、地址一览表.xls

黎玉宣
4楼-- · 2019-01-07 12:4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从业考试的报考要求中,暂时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帮您找来了官方的一些要求说明,您参考一下。或者点击我的头像(或搜“会计人的网上家园”)进入网校从业频道了解。 ---以下为会计从业报名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以下人员在限制期内不得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龚国文
5楼-- · 2019-01-07 12:48

可以!如果你是本年11月份考会从,你拿到证书差不多12月份左右,初级16年报名还早,明年5月才考试,时间来的及!该准备的资料按照通知上的来就行了! 相关问题解答 1 会计从业资格未办妥,能否报名? 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如:大专学历,会计工作满五年;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四年等。 3 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08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07年。 4 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人员如何报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5 香港、澳门居民报考条件? 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6 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理解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7 请问2008年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 答: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试点,有的省市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有的省市只在部分地、市实行网上报名试点。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由各省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定,一般在11月底前完成。 8 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07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9 跨省市报考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跨省市报考的考生请直接在2008年考试的省报名,并请填写准确档案号等相关信息。 10 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1、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有何规定?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 12 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3 照片 考生报名照片如何获取?如何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考生可用视频摄像头及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拍照程序自行拍摄报名照片后上传。 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照(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以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由于此方式运用较烦琐,建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摄像头方式获取照片。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查看自己的照片。 14 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 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登记)单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卷(试题本)、答题纸、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必须使用蓝色(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 16 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报的地区可自行从中华会计网上下载。

黄目张
6楼-- · 2019-01-07 12:47

回执单不是什么大问题 准考证比较重要

黄焕军
7楼-- · 2019-01-07 12:47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2016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网址链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二、考试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报考人员学历条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2015年9月30日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到各地设立的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材料 考生参加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张 3.审核地点 全市共设立现场审核点5个,分别为: 审核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泗洪县财政局 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0527-86223017 泗阳县财政局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10室 0527-85214494 宿城区财政局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财政局窗口(宿城新区吉林路和渤海路交叉处、海天翡翠城西南侧) 0527-80903013 宿豫区财政局 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0527-84465537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财政局窗口(人民大道888号) 0527-88859650 4.审核原则 参加报名审核的考生应按以下审核原则参加审核:市区考生可就近到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点参加审核,各县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审核点参加审核。 四、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3日。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发票领取 考生如需缴费凭证,可凭身份证和报名回执表于12月1日至15日到原报名资格审核点领取。 八、考试用书的征订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生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九、其他事项 各报名点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具体经办人员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审查无误后,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会考[2005]7号)规定处理。 宿迁市财政局会计处已开通“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主要用于发布会计考试动态、会计培训信息、最新财政政策、财经法规宣传等。请考生主动关注,相互推介,广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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