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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分清楚《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终身有效,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供首次注册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卫生部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护士注册要学分
应该不影响吧,但除非医院特殊要求。我也是一名护士,辞职后休息一年,然后再找的工作,也没有修过什么学分,变更注册时也没有要求什么学分的。变更时只要手续齐全,跟有没有学分没关系。
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成功第一年不需要学分。 1、首次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学分以后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获得,每个地区的学分要求不同。 2、晋升护师职称才需要学分。 3、学分是职称的事,和执业准入的护士注册没有关系。 4、学分一般都是延续注册时候或者考护师的时候才需要,平常没有要求。 5、有连续3年的学分就允许延续的时候通过。
现在卫生部规定护士必须每年修够8学分才予以注册,如果不够的话,会影响再注册的。以后不可以补。 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注册对象 1、符合《护士管理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2、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部队(含武警)医疗机构的合同护士。 3、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护士。 注册条件 上述人员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轨后),均可依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毕业证(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具体参照粤卫办〔2005〕83号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8、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其中申请表、体检表各1张,另交2张)。 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 10、在外省或省内其他市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在我省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的,须提交外省卫生厅或省内其他市卫生局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原件。 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临床实践考核合格的证明 12、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现在卫生部规定护士必须每年修够8学分才予以注册,如果你不够的话,会影响你再注的。赶紧找,因为每年和每年的学分卡都不一样,到时想补都晚了,趁早赶紧找
卫生部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根本就没有规定护士注册要学分的,但有些地方玩花花肠子,非要定个什么再注册或五年到期延续注册要学分,哪也真没法子,谁要你归他们管呢?但可以肯定一点护士首次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实际上应该是晋升护师职称才应该争学分的,再实际一点说,学分是职称的事,和执业准入的护士注册没有关系,一帮猪头就会胡拉乱扯。。。卫生部原来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只是针对中级和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的,即使扩大到初级,也只应该到初级(师),初级护理(士)根本就不应该算啥学分的,一群和尚硬是把经给念歪了。。。当然即使按上面的扩大范围,如果你在当护士五年注册期内已经晋升考上了初级护师,那也只应该是你作为初级护理(师)本身就应该需要学分,和护士延续注册有个屁的关系???不过退一步说:如果这时非要扯到五年到期延续注册要学分,那是初级护理(师)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五年期满时延续注册时没有考上初级护理(师)而仍然是初级护理(士)的就根本不应该要求要学分的。。。如果当地注册真就是要学分,怎么搞到,去看看本省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和当地卫生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规定吧,这个各地是自拉自唱的,没个准?什么培训、学术讲座、专业授课、夜大、函授、脱产、网络远程对口医学护理教育甚至发表论文都行的,或者花钱买吧(只听说有,没见过)。。。不过没单位是没法注册的,即使没上班,也得找个挂证医院类单位才能注册的。。。纠正一下你的说法: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卫生部就没有发过“护士执业资格证”这个玩意,所以你应该说“护士执业注册”,而不是“护士执业资格证注册”,你也别把那个“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现在一般叫作“护士资格证”)当作了“护士执业资格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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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分清楚《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终身有效,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供首次注册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卫生部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护士注册要学分
应该不影响吧,但除非医院特殊要求。我也是一名护士,辞职后休息一年,然后再找的工作,也没有修过什么学分,变更注册时也没有要求什么学分的。变更时只要手续齐全,跟有没有学分没关系。
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成功第一年不需要学分。
1、首次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学分以后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获得,每个地区的学分要求不同。
2、晋升护师职称才需要学分。
3、学分是职称的事,和执业准入的护士注册没有关系。
4、学分一般都是延续注册时候或者考护师的时候才需要,平常没有要求。
5、有连续3年的学分就允许延续的时候通过。
现在卫生部规定护士必须每年修够8学分才予以注册,如果不够的话,会影响再注册的。以后不可以补。
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并轨后,经全国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者。
注册对象
1、符合《护士管理办法》及《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规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免考者。
2、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部队(含武警)医疗机构的合同护士。
3、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受聘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护士。
注册条件
上述人员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轨后),均可依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向注册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毕业证(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具体参照粤卫办〔2005〕83号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广东省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8、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其中申请表、体检表各1张,另交2张)。 9、人事档案已在我省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
10、在外省或省内其他市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在我省申请办理护士执业证的,须提交外省卫生厅或省内其他市卫生局出具的未注册证明原件。
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临床实践考核合格的证明
12、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现在卫生部规定护士必须每年修够8学分才予以注册,如果你不够的话,会影响你再注的。赶紧找,因为每年和每年的学分卡都不一样,到时想补都晚了,趁早赶紧找
卫生部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根本就没有规定护士注册要学分的,但有些地方玩花花肠子,非要定个什么再注册或五年到期延续注册要学分,哪也真没法子,谁要你归他们管呢?但可以肯定一点护士首次注册是不需要学分的。。。实际上应该是晋升护师职称才应该争学分的,再实际一点说,学分是职称的事,和执业准入的护士注册没有关系,一帮猪头就会胡拉乱扯。。。
卫生部原来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只是针对中级和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的,即使扩大到初级,也只应该到初级(师),初级护理(士)根本就不应该算啥学分的,一群和尚硬是把经给念歪了。。。当然即使按上面的扩大范围,如果你在当护士五年注册期内已经晋升考上了初级护师,那也只应该是你作为初级护理(师)本身就应该需要学分,和护士延续注册有个屁的关系???不过退一步说:如果这时非要扯到五年到期延续注册要学分,那是初级护理(师)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五年期满时延续注册时没有考上初级护理(师)而仍然是初级护理(士)的就根本不应该要求要学分的。。。
如果当地注册真就是要学分,怎么搞到,去看看本省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和当地卫生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规定吧,这个各地是自拉自唱的,没个准?什么培训、学术讲座、专业授课、夜大、函授、脱产、网络远程对口医学护理教育甚至发表论文都行的,或者花钱买吧(只听说有,没见过)。。。
不过没单位是没法注册的,即使没上班,也得找个挂证医院类单位才能注册的。。。
纠正一下你的说法: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卫生部就没有发过“护士执业资格证”这个玩意,所以你应该说“护士执业注册”,而不是“护士执业资格证注册”,你也别把那个“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现在一般叫作“护士资格证”)当作了“护士执业资格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