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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09年的,如果是2年学制应该考08年吧,可是你多出半年,你的关系就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转到你报考的单位了。但是08年的公务员考试你也可以打电话问下你要报考的单位,如果单位愿意接受你这种情况的话,那就更好了!祝你好运^^ 更多公考资讯请查看安徽人才信息网
基本没有区别,主要在于你所报的自考助学机构的方式,还有就是一般情况下一年半的可能是首先考个成人专科然后在成人专科的基础上考自考本科,你的问题不够清晰,详情可以联系我,望采纳!
自考没有学制,你若参加培训班是说他们说的学制指培训你一年半或3年,那么你在这么多时间内全部科目通过就毕业,通不过出来继续自己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进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全靠自己那么自考办报名即可,如果你想参加培训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的助学单位(如继续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主考院校及专业信息每次报考时间报考科目书籍版本等到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查询为准。!!有不了解问题欢迎看我baidu空间或点击我空间"更多资料”里了,希望能帮到你,请不要忘记及时认真的对您的提问作出采纳,打造一个高品质、高效率的知道平台,谢谢
按照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法规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你是本科毕业,考取公务员后先是试用期一年,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定级为科员,没有任办事员之说。
首先在试用期没有任办事员的说法。作为本科毕业生试用一年期满后,如果试用期任职考核合格后,就可以任命为科员。 一、《国家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规定:“ 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第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所在部门或者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三)招录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次; (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新录用公务员。 第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 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三条~第六条规定: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1.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5.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自考,没有学制的概念和说法的。 你肯定又是看了哪个自考助学机构(自考学校)的招生广告了。小心上当受骗。 自考通过自己努力学习,两年也可毕业。你说他是一年半学制,还是三年学制的?不努力学习,在那读5年、8年也毕业不了的,又是几年学制的?
我认为不合格。根据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你不满足。还是好好学习,提高下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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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没有区别,主要在于你所报的自考助学机构的方式,还有就是一般情况下一年半的可能是首先考个成人专科然后在成人专科的基础上考自考本科,你的问题不够清晰,详情可以联系我,望采纳!
自考没有学制,你若参加培训班是说他们说的学制指培训你一年半或3年,那么你在这么多时间内全部科目通过就毕业,通不过出来继续自己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进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
全靠自己那么自考办报名即可,如果你想参加培训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的助学单位(如继续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
主考院校及专业信息每次报考时间报考科目书籍版本等到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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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法规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你是本科毕业,考取公务员后先是试用期一年,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定级为科员,没有任办事员之说。
首先在试用期没有任办事员的说法。作为本科毕业生试用一年期满后,如果试用期任职考核合格后,就可以任命为科员。
一、《国家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规定:“
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第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所在部门或者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三)招录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次;
(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新录用公务员。
第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
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三条~第六条规定: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
1.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2.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3.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4.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5.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务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自考,没有学制的概念和说法的。
你肯定又是看了哪个自考助学机构(自考学校)的招生广告了。小心上当受骗。
自考通过自己努力学习,两年也可毕业。你说他是一年半学制,还是三年学制的?不努力学习,在那读5年、8年也毕业不了的,又是几年学制的?
我认为不合格。根据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你不满足。还是好好学习,提高下自己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