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为什么有的学校说是3%
2020-07-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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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为什么有的学校说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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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