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某国有企业2019年度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2020-07-03 09:31 4733浏览 1回答
2020年3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某国有企业2019年度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1)2019年6月3日,该企业总经理田茂安排其女儿田潇潇在财务处担任出纳一职。(2)2019年12月5日,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 在未发生原材料购入业务的情况下,从其他企业买入空白增值税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入A材料, 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额 130万元。财务部门以该发票为依据,编制购入原材料的记账凭证;纳税申报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税款。(3)企业仓库将原材料的包装箱等废弃料每月定期出售收入,用来补充仓库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不足和解决员工福利问题,企业默认此做法,不将此项收入纳入企业统一会计核算,另设会计账簿进行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以上行为是否属于会计违规违法行为,如果属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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