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

2020-07-03 09:12 1023浏览 1回答
第四十九条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问:请问一下这里所说的个人发生的纳税行为没有达到起征点的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那么个人所得税是怎么征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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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阳光
1楼-- · 2020-11-17 17:33

个人所得税的话,还是看你这个收入金额,按照正常的缴纳,这里只是说增值税不用交这个个人所得税,不受任何影响。

  • 刘永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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