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自己单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和企业一样了,从事水利施工业务,小规模,和企业一样

2020-07-01 16:08 712浏览 1回答
尊敬的老师,您好!我单位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和企业一样了,从事水利施工业务,小规模,和企业一样照常纳税,现在存在一个关于固定资产核销的问题,账本上的房屋是20多年前很早就拆迁掉的房屋,在县财政局固定资产系统里也是20多年前拆迁掉的房屋,一样!而我单位现在用的房屋地皮又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在这种情况下,核销账上的20多年前拆迁掉的房屋,需要什么相关材料?才比较合理、合法!我刚接单位会计,财务基础又不太好,对前任留下的历史问题,账实不符,想进行一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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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阳光
1楼-- · 2021-01-12 17:39

1、你这核销,首先,你当时拆迁的资料作为证明,你是自收自支,这个房子如果不是国有资产,你直接单位领导审批后,就可以作转销处理的。

2、如果没有,你如果能获取国资委相关部门同意你转销的文件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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