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外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
2020-06-2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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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外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供货方为该公司代垫运费2000元,增值税额180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会计分录如下:
借:(1)(2)
(3) (4)
货:(5)(6)
则会计分录为
会计分录如下:
借:(1)(2)
(3) (4)
货:(5)(6)
则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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