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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不过现在很多护士大专的都已经或正在专升本了,建议你转读护士本科吧,毕业比临床容易,而且就业容易多。很多临床本科毕业的都难以找到好医院。
可以考检验资格证啊
不能,要考护士资格证必须是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毕业的,而且必须是三年制以上学历的。不过你可以以大专学历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证,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中专在学信网是查不到个人信息的,所以你可以报个大专临床医学专业,在网上搜成人本科考试,只需要交钱不需要上课,然后等3年拿毕业证,毕业一年考助理医师
可以,完全就可以。具体的看看护士资格证报考条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报名条件 编辑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临床医学专业不可以考护士上岗证。护士执业证通常又称护士上岗证,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执业护士报考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为止;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所以说,即使你从事1年的护理工作也是不能参加2010年的护士资格考试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也让你不要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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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不过现在很多护士大专的都已经或正在专升本了,建议你转读护士本科吧,毕业比临床容易,而且就业容易多。很多临床本科毕业的都难以找到好医院。
可以考检验资格证啊
不能,要考护士资格证必须是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毕业的,而且必须是三年制以上学历的。不过你可以以大专学历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证,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中专在学信网是查不到个人信息的,所以你可以报个大专临床医学专业,在网上搜成人本科考试,只需要交钱不需要上课,然后等3年拿毕业证,毕业一年考助理医师
可以,完全就可以。具体的看看护士资格证报考条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报名条件
编辑
初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类:
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2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具备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临床医学专业不可以考护士上岗证。护士执业证通常又称护士上岗证,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执业护士报考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为止;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所以说,即使你从事1年的护理工作也是不能参加2010年的护士资格考试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也让你不要浪费不必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