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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省变更(入)1、申请人填写的《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一份;2、相关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6个月内在拟执业所在地二级医院体检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证明原件一份;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6、《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7、外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大、小证),原件各一份;8、外省护士注册导出的电子信。(二)跨省变更(出)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2、《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3、3.5寸软盘(导出电子信息用);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三)省内跨辖区变更(入)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大、小证)原件一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6个月内在拟执业所在地二级医院体检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证明原件一份;5.省内外辖区护士注册电子信息。楼上说的网站还行,这是从那论坛上摘来的。
您好 护士换发新证后,跨省变更办理手续相比之前的办理手续更加简单,可能各省的政策不同,但基本的大方向是一样的。如果你已经在当地办理了注册,变更的时候只需要提供变更申请表、新证、接受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因各地办理流程或手续以及索要材料的略不同,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相关护士资格证注册的信息可以去正葆卫生网校上查看!
我朋友以前是一名私立护士,现在到其他省,在一家公立医院当护士。现在已经办理过跨省变更手续。过程大概是这样的,填写护士变更执业申请表,新单位盖章,再到原单位盖章,再到主管原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同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注销章,再到主管新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收回原证书。
你好,首先你要问下你新工作地的卫生部门变更护士证注册所需材料。一般需要护士证变更申请表,然后到原单位盖章签字,再把变更申请表、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交到新单位所在地卫生局。
没有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这个说法,只有护士执业注册,因为现在的护士资格证书是专业技术职称证,不是用来注册的,是用来聘职务和将来晋升考护师的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现在卫生部的规定是用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也就是那个考试成绩单)来作为依据的,注册后领取护士执业证书,这个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期是五年,如果到期仍然要从事护士工作那就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至于你注册后调动单位时怎样输护士执业注册的异地变更手续,那就应该按护士注册管理办法: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 这是卫生部的规定,就护士注册后的注册异地变更的范围来说:在省内异地变更只需要要到你要去的地方注册部门办就行了,但跨省变更手续有多麻烦,这个可真要看各省各地的规定了,因为各地确实不一样,比如说即使是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已经联网了的地方,按理说首次注册异地不必要求你出具原考证地点的未注册证明,但有些地方仍然还是要求必须有,而你到原考证的省里卫生厅去办,他们可能说已经联网了不必办,拒绝出具未注册证明,两地这类矛盾的规定害死你跑断腿,当然你这是已经注册过了的异地变更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举这样的例子只是证明各地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好给一个详细的统一的东东,还是你自己去当地和你要调入的地方卫生注册部门问清楚他样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就拿异地变更注册手续里报送的材料要求各地也是不一样的,许多地方根本就不是象护士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只交那两个东东就行的,有的地方省里规定和卫生部不一样,而省内的各地市的规定也与省里的不一样,而且一般是越到下面要求越多。 比如在山东省山东卫生厅规定只要交: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就行,但是在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就规定要交: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市卫生局指定机构出具的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合格证明; 8、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护士资格证是专业技术职称证,是单位评职称用的或晋升考更高一级职称时审核用的,不用于注册,所以不存在跨省变更的事,跨省变更的是护士执业证,跨省后拿护士执业证到跨入省的接收你的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办理,但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上不仅要盖接收你的医院的公章还要盖你原来工作的医院(就是你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上的工作单位)的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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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省变更(入)
1、申请人填写的《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一份;
2、相关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6个月内在拟执业所在地二级医院体检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证明原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6、《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
7、外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大、小证),原件各一份;
8、外省护士注册导出的电子信。
(二)跨省变更(出)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3、3.5寸软盘(导出电子信息用);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省内跨辖区变更(入)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大、小证)原件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6个月内在拟执业所在地二级医院体检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证明原件一份;
5.省内外辖区护士注册电子信息。
楼上说的网站还行,这是从那论坛上摘来的。
您好 护士换发新证后,跨省变更办理手续相比之前的办理手续更加简单,可能各省的政策不同,但基本的大方向是一样的。如果你已经在当地办理了注册,变更的时候只需要提供变更申请表、新证、接受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因各地办理流程或手续以及索要材料的略不同,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相关护士资格证注册的信息可以去正葆卫生网校上查看!
我朋友以前是一名私立护士,现在到其他省,在一家公立医院当护士。现在已经办理过跨省变更手续。过程大概是这样的,填写护士变更执业申请表,新单位盖章,再到原单位盖章,再到主管原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同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注销章,再到主管新单位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收回原证书。
你好,首先你要问下你新工作地的卫生部门变更护士证注册所需材料。
一般需要护士证变更申请表,然后到原单位盖章签字,再把变更申请表、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交到新单位所在地卫生局。
没有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这个说法,只有护士执业注册,因为现在的护士资格证书是专业技术职称证,不是用来注册的,是用来聘职务和将来晋升考护师的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现在卫生部的规定是用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也就是那个考试成绩单)来作为依据的,注册后领取护士执业证书,这个护士执业证书的有效期是五年,如果到期仍然要从事护士工作那就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至于你注册后调动单位时怎样输护士执业注册的异地变更手续,那就应该按护士注册管理办法: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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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卫生部的规定,就护士注册后的注册异地变更的范围来说:在省内异地变更只需要要到你要去的地方注册部门办就行了,但跨省变更手续有多麻烦,这个可真要看各省各地的规定了,因为各地确实不一样,比如说即使是护士执业注册信息已经联网了的地方,按理说首次注册异地不必要求你出具原考证地点的未注册证明,但有些地方仍然还是要求必须有,而你到原考证的省里卫生厅去办,他们可能说已经联网了不必办,拒绝出具未注册证明,两地这类矛盾的规定害死你跑断腿,当然你这是已经注册过了的异地变更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举这样的例子只是证明各地具体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好给一个详细的统一的东东,还是你自己去当地和你要调入的地方卫生注册部门问清楚他样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就拿异地变更注册手续里报送的材料要求各地也是不一样的,许多地方根本就不是象护士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只交那两个东东就行的,有的地方省里规定和卫生部不一样,而省内的各地市的规定也与省里的不一样,而且一般是越到下面要求越多。
比如在山东省山东卫生厅规定只要交: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就行,但是在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局就规定要交: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市卫生局指定机构出具的护士执业注册考核合格证明;
8、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护士资格证是专业技术职称证,是单位评职称用的或晋升考更高一级职称时审核用的,不用于注册,所以不存在跨省变更的事,跨省变更的是护士执业证,跨省后拿护士执业证到跨入省的接收你的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办理,但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上不仅要盖接收你的医院的公章还要盖你原来工作的医院(就是你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上的工作单位)的公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