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核定征收呢?核定征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好处呢
2020-06-0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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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税款(胡180)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0834)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2192)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我们以一家服务型公司为例: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也就是1000万的利润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外加20%的分红个税,那么应缴纳:
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1.06*25%=235.8万元
分红个税:(1000万-235.8万)*20%=152.84万元
总纳税额为388.64万元,纳税比例为38.9%,企业税负重不是说说而已。
若把1000万的利润以业务分流的方式分为两家小规模企业,而小规模企业同时享受地方的核定征收政策,那么所需缴纳的税为: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2=29.12万(小规模增值税3%)
附加税:14.56万*6%=0.87万*2=1.7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5%=7.5万*2=15万(小规模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的1.5%进行核定)
总纳税额为29.12万+1.74万+15万=45.86万,相比300多万的纳税额来说,能直接为企业节省300万左右的税收,这就是核定征收给企业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