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跨省转考的难题,请帮助解答一下
2020-02-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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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跨省转考的难题 ,请帮助 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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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上海后,专科要考5门以上,本科要考4门以上才可以办理毕业。
1、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职业 变化 需要继续参与 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则 的报名考试 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名考试 手续,待获得 一门或许 —门以上课程分数 合格,树立 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2、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需 过关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承受 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3、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 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络 ,理解 自己 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状况 ,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4、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需 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获得 的专业课程合格分数 ,与我市专业课程的称号 、课程代码、学分相—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则 执行。5、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与 5门以上(含5门)专业设置中的专业课的考试且分数 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与 4门以上(含4门)专业设置中的专业课的考试、分数 合格,毕业论文(设计)需在我校完成且过关论文辩论 ,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这是关于 关于自学考试跨省转考的难题 ,请帮助 解答一下的解答。758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请求 转考的。
一、详细 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则 :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获得 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树立 ,考籍管理档案。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职业 变化 ,需要转地域 、或转专业参与 考试的,按考籍管理方法 办理有关手续。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职业 规则 》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则 :
1、在籍考生,离去 原报名考试 地、继续参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该当 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需 过关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纳 契合 本规则 门槛 的考籍档案。
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能否 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依据 实践 状况 决
4、考生的转出手续:
(1)考生已获得 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 ,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请求 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依照 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 ,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该当 以机要方式 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3)考生在因违背 有关考试管理规则 被停考期间,考试分数 不得转出。
(4)曾经 获得 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 的考生,在原报名考试 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曾经 生效 的课程合格分数 ,不得转出。
(5)考籍档案转出时该当 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存 存根备查。未过关省级考办同意 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该当 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
扩展材料 :
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该当 在转入地获得 一门、或许 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 。考生该当 持身份证、及原报名考试 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请求 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许 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需 契合 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则 ,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许 地级考办,要办理接纳 档案登记。
3、转考考生,该当 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发布 的专业考试计划参与 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交换 关系的规则 ,由转入地省级考办依照 有关文件制定 。
4、转考考生,该当 在转入地获得 、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 ,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许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 变化 、被普通高等或许 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假如 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管 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
参考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