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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为什么不同意变更,如果不是你这边的问题导致原单位不同意变更,那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反应。
应该给你盖章的,不给盖章是不合理的。不给你变更主要可能是想用你的注册信息,如果没有签合同,那就和不给你盖章的负责人说,如果再不给盖章就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维权了,怎么不给签到动合同还不能让人变动工作吗,人都走了,为什么还不给变更呢
院长不签字估计不行的。 护士变更注册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由拟执业单位发给需变更护士《xx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栏目并签名,拟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后,护士持此表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原注册机关,原注册机构填写意见后留存一份,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出)”虽并导出个人电子信息,由本人带往拟注册机关。另一份交拟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变更时间并加盖护士注册专用章,将信息录入注册软件。“省内变更(入)”(或导入其电子信息)。
应该给你盖章的,不给盖章是不合理的。不给你变更主要可能是想用你的注册信息,如果没有签合同,那就和不给你盖章的负责人说,如果再不给盖章就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维权了,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或卫生部门反应。另外,如果确实签订了合同的话,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来实行,如果实在不行,可能就要走上法律程序了。如果已经辞职,现要变更辞职表,依法是可以的。 如果用人单位以保险等为由,不给你办理,其行为是违法的。
应该是只需要到原执业机构加盖公章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加盖公章);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5、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 7、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变更至外地市者请先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到原执业机构、拟执业机构加盖公章,由拟执业机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
最近总有一些朋友们问护士资格证相关问题,中公医考网小编对大家的提问整理如下,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想知道的话,在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凡是涉及护士关心的话题,你要您敢问,我们答主知无不答。
原单位不盖章有什么理由?如果有正当理由你可以进行更正或增补。如果无理由刁难,现在正在进行作风纪律整顿,你可以直接上原单位所属卫生局投诉,办理变更,不行也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并且还可以要求误工赔偿。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以上为法律依据,事关将来的工作问题,尽可能同原单位协商,并答复其提出的条件。当然也可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控告申诉方式解决。 盖假章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如被发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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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不签字估计不行的。
护士变更注册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由拟执业单位发给需变更护士《xx省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基本情况栏目并签名,拟执业单位签署意见后,护士持此表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原注册机关,原注册机构填写意见后留存一份,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出)”虽并导出个人电子信息,由本人带往拟注册机关。另一份交拟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变更时间并加盖护士注册专用章,将信息录入注册软件。“省内变更(入)”(或导入其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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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只需要到原执业机构加盖公章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加盖公章);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5、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
7、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变更至外地市者请先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到原执业机构、拟执业机构加盖公章,由拟执业机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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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以上为法律依据,事关将来的工作问题,尽可能同原单位协商,并答复其提出的条件。当然也可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控告申诉方式解决。
盖假章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如被发现,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