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本科毕业需不需要参加护士资格上岗证考试?
2019-01-10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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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本科毕业需不需要参加护士资格上岗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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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在校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首先最基础的,最重要的就是护士资格证,这个证的报名条件还是不难满足的。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是高中学习的就是护理相关并且有过8个月的护理临床实习就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你是正常高中毕业的话那就不行,只能等到大三的时候才能参加考试,在大一到大三期间你还需要完成医院的8个月的实习。
综上,你需要满足两点
1、有三年的护理相关学习经历
2、有8个月的临床实习经验(与一重叠计算,也就意味着学校2年零4个月,实习8个月也是可以的)
跟多考试要求可以看这里,
本消息由中公,护士资格考试整理
首先,请问你报考成人教育是想报考什么专业的,报考成人教育不需要护士资格证的。
成人教育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除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普通班外,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以招收在职,从业人员为主,不得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医科院校招收从事医务工作的在职人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以下简称“高职班”)经教育部批准,可招收成人中专、成人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
3.师范类专升本科班除教育管理类专业可招收中学校长和其它少量教育行政干部外,其它专业限招普通中学教师和各中专学校普通课教师。师范类高中起点本、专科班,主要招收中小学教师、校长和其它教育行政干部。
成人教育报考流程
选择层次(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
报名参加考前辅导
8月中下旬开始网上报考(填报学校及志愿等)
9月初正式确认报考
9月底发下准考证
10月第三周周六、周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1月份网上公布考试成绩
12月份网上公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
12月底或1月初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二年3月中旬领取教材,课程表正式入学上课
非常遗憾,你不能参加。
现在国家对医师、护士的资格考试规定的非常严格,必须具有护理专业的还要是国家承认允许的毕业证书才能参加考试。
我周围也有一些人想考,但是她们虽然学的是护理专业,但是毕业证书国家不承认,所以连报名都没报上。
我们这里她们常用的办法是找个学校或是相关的部门(比如说卫生局)买个国家承认的文凭,这样一般还要等2到3年才能拿到文凭。
但是我们这里是县级市,不知道在首都这样的事有没有。
你还可以咨询一下在北京还有没有关于护理的医学自考,如果有,可以报,拿到的文凭国家是承认的,可以参加考试。 我们这里护理自考被取消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可以上民办医学院,他们一般发自考文凭,可以参加考试。
也就这么多方法了。
其实现在男护急缺,就业前景好。
2008年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7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1、护士的资格考试规定的非常严格, 必须具有护理专业的还要是国家承认允许的毕业证书才能参加考试。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3、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护士资格证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应当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相关说明:
第二十条 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军队人员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成绩发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