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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视 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查询418
执业药师证书编号可以去国家药品监视 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查询。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视 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获得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则 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视 管理局请求 注册,获得 《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与 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扩展材料
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契合 要求 经过本考试并分数 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标明 其具有 执业药师的学问 、技术和才能 。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迷信 、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片面 提升 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立 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践 才能 ,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质量 量、保证 人民用药的平安 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2.5小时。
四、考试办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办法 为口试 (闭卷)。题目 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阐述 。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为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职业 的人员,可依据 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剖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依照 考试大纲门槛 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公布 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归入 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门槛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习 、理解 三个层次门槛 。在考试内容中,掌握局部 约占60%,熟习 局部 约占30%,理解 局部 约占10%。
四个科目独自 考试,独自 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与 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过关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局部 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过关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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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视 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获得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则 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视 管理局请求 注册,获得 《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与 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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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契合 要求 经过本考试并分数 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标明 其具有 执业药师的学问 、技术和才能 。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迷信 、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片面 提升 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立 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践 才能 ,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质量 量、保证 人民用药的平安 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2.5小时。
四、考试办法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办法 为口试 (闭卷)。题目 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阐述 。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为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术 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职业 的人员,可依据 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剖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依照 考试大纲门槛 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公布 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归入 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门槛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习 、理解 三个层次门槛 。在考试内容中,掌握局部 约占60%,熟习 局部 约占30%,理解 局部 约占10%。
四个科目独自 考试,独自 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与 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过关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局部 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过关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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