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药师证能办集体医疗答应证吗有职业药师证能否操持集体医疗答应证
2019-11-1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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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药师证能办集体医疗答应证吗有职业药师证能否操持集体医疗答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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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并不要注册执业药师,在医疗卫生系统的职称这一概念里,没有执业药师这一项。执业药师主要针对社会药店、药厂来门槛的。
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加下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复印件到外地区、县行政大厅区操持。
药品运营答应证是职业药师变卦注册证的要求之一,应该先操持。
请求变卦注册(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留意检查“留意事项”)1、 《执业药师变卦注册请求表》(一式二份);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4、 《执业药师持续教育证书》;5、县级(含)以上医院或身体检查中心出具的自己近期6个月内的《安康身体检查表》原件与其复印件 (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安康身体检查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事先将《安康 身体检查表》原件退回请求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6、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7、 注册单位合法停业证明: 在药品消费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消费答应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运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运营答应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运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副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 印并盖公章。8、休息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运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执业医师证和药剂师证能同时注册
执业医师证和执业药师证的分属不同,可以同时注册。执业医师注册: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分数成绩合格,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许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则,内容如下:第十三条 政府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获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则的情形外,受理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该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一致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个人操持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依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获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二)因受刑事处分,自刑罚执行终了之日起至请求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撤消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分,自处分决议之日起至请求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契合要求不予注册的,该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诉请求人,并阐明理由。请求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该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该当注销注册,发出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许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分的;(三)受撤消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分的;(四)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则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医师变卦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该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则操持变卦注册手续。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则情形消逝的,请求重新执业,该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则的机构考核合格,并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则重新注册。第十九条 请求集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依照政府有关规则操持审批手续;未经同意,不得行医。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集体行医的医师,该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则,常常监视反省,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则的情形的,该当及时注销注册,发出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该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执业药师(药剂师)注册管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一致印制的、人事部与政府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无效。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则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视管理局请求注册,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无效期为3年,无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与持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操持再次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和执业医师分数不同的系统,前者是药监系统,后者是卫生系统,因而两者是可以都考的。详细的执业药师好执业医师考试引见你可以阅读医学敎育|网上的报名考试指南,讲得很详细。
执业药师是担任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群众有关药物成绩的最适当人选。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是担任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群众有关药物成绩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担任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呈现药物相互作用;并依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合适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刻,他们亦会教诲病人服用药物时要留意的事项和服用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施行,增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职业,依据人事部、政府药品监视管理局结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则》,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政府药品监视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视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请求注册并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四条 执业药师依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域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消费、药品运营、药品运用;执业地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依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第二章 请求注册第六条 药品消费、运营、运用单位的人员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域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请求操持注册手续。第七条 请求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需同时具有下列要求:(一)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违法,恪守职业品德;(三)身体安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职业;(四)经执业单位赞同。第八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二)因受刑事处分,自刑罚执行终了之日到请求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奖励不满二年的;(四)政府规则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第九条 初次请求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初次注册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自己6个月内的安康身体检查表;(五)执业单位证明;(六)执业单位合法停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无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无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请求操持再次注册手续。超越期限,不操持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生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十一条 请求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执业单位考核资料;(三)《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注册证书》;(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自己6个月内的安康身体检查表。第十二条 凡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则完成持续教育学分,可保存执业药师资格。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请求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则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自己参与持续教育记载的《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注册证书》。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执业药师注册流程如下:
(一)请求
请求执业药师注册人员需先登录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提交团体信息和注册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注册请求表,再依照执业药师初次注册、再次注册、变卦注册、注销注册需知上的门槛,把所需提交的材料交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窗操持。
(二)受理对不契合请求注册要求或注册资料不全者不予注册,该当当场或许在5个职业日内书面告诉请求人,阐明理由并告诉所要补齐的全部资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即为受理。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受理或不受理《执业药师(初次、再次、变卦、注销)注册》,该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公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告诉书》或《不予受理告诉书》。
(三)审查
由窗口人员担任停止材料审查。
操持时限:3个职业日。
(四)作出决议
经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审查资料合格后,对契合要求者予以初次注册、再次注册、变卦注册或注销注册。
操持时限:2个职业日。
五、操持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职业日。(二)承诺时限:5个职业日。
六、免费规范、免费根据
不免费
所需资料有:
初次请求注册人员须提交的资料: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2、《执业药师初次注册请求表》一式2份 3、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鲜章);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5、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安康证明;
6、执业单位合法停业的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运营、药品消费、医疗机构答应证); 7、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请求再次注册人员须提交的资料: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请求表》一式2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3、《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注册证书》原件; 4、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安康证明;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6、办事指南没写,但也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有时还查原件,建议带上。)
变卦注册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执业药师变卦执业地域的:1、《执业药师变卦注册请求表》原件2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4、提供与原注册单位解除休息关系的合同。
5、新执业单位合法停业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运营、药品消费、医疗机构答应证)。 6、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7、办事指南没写,但也需要安康证身份证复印件,有时还查原件,建议带上。)
注销注册人员需提供的材料: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请求表》2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2张。 3、《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执业药师初次注册、变卦注册、再次注册、注销注册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域变卦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操持变卦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卦注册注册表”,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停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卦执业地域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操持变卦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卦注册注册表”,并向新执业地域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请求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操持执业注册手续时,应发出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