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年32岁,计划报名考试自考,想理解一下自考的免考政策是怎么样的?
2019-11-12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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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年32岁,计划报名考试自考,想理解一下自考的免考政策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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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自考各类高等学校的研讨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政府供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取得政府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依据有关规则,请求免考已学过并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请求免考与已获得合格分数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越一半。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称号、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使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可以免考。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对上海市高教自考课程免考的有关规则: 一、 政府教yu部供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与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 “马克si主yi哲学原理(0001)”、“邓xiaopin理论概论(0002)”、“法律基础和思想品德涵养(0003)”、“大学语文(4729)”。 高教自考生在报名考试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经过的称号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请求免考。自考生请求课程免考,应于每年的5月或11月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书面请求,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请求免考注册表》,提供必要的副本证明资料(毕业证书,原所在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课程称号及分数成绩证明等)。经主考学校查验核准后,辨别于每年的6月或12月汇总,报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同意。政府供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依据有关规则,请求免考已学过并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请求准绳1、请求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分数成绩2、考生已获得合格分数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称号相同或称号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门槛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本科一、课程免考的对象政府供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讨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则免考已学过且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局部课程。二、报名考试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分数成绩合格的称号和门槛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考试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越一半。三、报名考试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分数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四、局部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高等数学" 、" 线性代数" 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 物理" 或" 普通物理" 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计算机使用基础"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使用" 、" 计算机软件基础" 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 大学语文""使用文写作" 等中文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