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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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可知,2021年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考后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接下来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2021浙江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具体规定。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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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证书使用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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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一般为学历学位系统核验未通过和报考免试科目的人员需上传(如果系统无提示的,此步骤忽略)。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4)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仅供留存,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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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名的,需继续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材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一般24小时内),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5)最后,还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供考生在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现场考后核查,请妥善保存(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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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再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先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
(三)证书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合格证书”栏目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