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核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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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通知,我们知道广西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是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接下来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2021广西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核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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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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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 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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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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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应仔细核对,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26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
③身份证件;
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