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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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加分政策,很多高考生想必已经了解了,当然不同地区加分政策会有所差异,对于福建高考生,也是需要提前把加分政策了解清楚了,那么2021福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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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共有4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使用:
1、烈士子女考生共加20分;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5分;
3、在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2021年高考加分从10分调整为5分,面向所有高校投档使用;
此外,少数民族2021年高考也会进行高考加分,不过加分分值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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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2021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19个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福建省19个民族乡包括: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区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惠安县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
“3年完整户籍”:指考生高中阶段具有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区域内连续完整3年以上户籍(时间截至高考当年7月1日)。
“3学年完整学籍”:指考生所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从入学之日至毕业,均在考生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并有连续完整的3个学年学籍。
“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指考生在“3学年完整学籍”的高中学校实际就读连续3个学年。
如考生在提出高考加分申请后至考试当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所在地,或将学籍转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高中阶段学校,视为自行放弃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照顾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同等优先录取照顾政策的条件
不符合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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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流程:
1、申请
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民族成份应与考生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高考报名信息表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审核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申请表》中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籍、实际就读和户籍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考生户籍情况时如发现考生户籍情况变动异常,可移送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核实。审核好的《申请表》统一登记造册,填写《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花名册》(见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送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审核考生少数民族成份。